| 标题:2017年度机关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
| 中共**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度机关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委[2017] *号)文件考核。驻村干部按照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2、坚持着眼于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考勤:干部室对上班到岗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的每人每次分别扣2分、2分、5分。全年旷工超过15天、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取消目标考核资格。 2、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准假;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准假;请假两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同意后准假。所有请假均以书面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旷工,请假手续由干部室存档,严禁假后再补请假条(特殊情况除外)。不按规定请假的视为旷工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 (三)学习情况(15分) 1、不能参加集体学习培训又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2分。 2、集体学习、培训或开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 3、委局机关和党支部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考试、抄写读书笔记等活动,未按时参加或完成的,每人每次扣3分。 4、未完成干部在线学习和考试的,每人每次扣2分。 5、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人每次扣2分。 (四)民主测评情况(20分) 每季度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由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对象工作实绩进行等次评定,分为非常满意、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评**果为较满意的扣5分,基本满意的扣10分,不满意的扣20分。 四、考核办法 成立委局机关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县纪委常委) ***(县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干部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查看签到册、查看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学习情况和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扣分,并根据以上四项考核内容计算每季度得分,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通报。 五、“末位评定情形” 参加目标考核人员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室整体 ……(未完,全文共1926字,当前只显示11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7年度机关干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上一篇:筑牢战斗堡垒 引领农村发展 下一篇:关于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探讨 相关栏目:十七大 机关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