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 |
| 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深入贯彻l__会议、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及局党组的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党委决定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目的意义 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损害着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着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环境,降低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二次会议和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了部署,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要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集团两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题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通过集中治理,要使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集团公司两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增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职工群众对正风反腐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发挥好集团党委全面监督、集团纪委专责监督、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党内监督合力。集团公司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找准职责定位,推动集团党委切实履行加强领导、全面监督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督促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基层党支部(总支)自觉种好“责任田”。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三)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严格落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既查两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集团纪委、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对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不严、监管工作不力而导致管理的资金、项目、事务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负责任,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自查自纠走过场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4月中旬至6月9日) 各基层党支部(总支)要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集中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开展自查自纠,给有问题的党员、干部知错、改错的机会。 1、召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专题会。组织学习贯彻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搞清楚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聚焦治理重点,结合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实际,指导基层单位主动查找重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分列问题清单。同时,要根据工作分工,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所管理的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督促指导。 2、开好党支部(总支)专题会议。集团公司所属各总支、支部要注重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组织召开党支部(总支)专题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纠正。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动员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珍惜和把握好组织给的机会,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 3、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面对面”的方式,集团党委书记要约谈下一级党总支(支部)书记,集团纪委书记要约谈下一级党总支(支部)委员,总支(支部)书记要约谈每一名党员。在约谈过程中,向约谈对象通报治理“微腐败”的形势任务,讲清对有问题党员干部处理的具体政策,要求约谈对象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4、集中开展谈话函询。在自查自纠期间,集团公司纪委要梳理一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应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或反映的问题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线索,经集体排查后,对适用采取谈话质询方式处置的,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并经所在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反馈。 5、主动纠正整改。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发现党员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集团纪委。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改错,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要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清单、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经集团两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签字背书后,层层汇总、逐级上报,作为从轻减轻处理以及责任倒查的依据。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二)集中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6月10日-12月10日) 一是拓展问题线索渠道。严格落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举报受(处)理工作制度(试行)》,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微信举报平台,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职工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深挖细刨“微腐败”问题线索,完善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党纪政纪方面的投诉举报。集团公司员工投诉举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 信函或来访举报:; 2、电话举报:; 3、邮箱举报: 4、微信举报: 二是加大执纪审 ……(未完,全文共5956字,当前只显示28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 上一篇:副县长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下一篇:市住建局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相关栏目: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后勤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