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维护_具有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应当更加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人民调解是维护_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司法所地处**中心区,是区政府所在地,全区政治、文化、商贸中心。辖域面积24.7平方千米,辖28个社区、18个行政村,总人口13.4万人。社情民意较为复杂。目前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如下:
1、组织机构基本健全。现建立人民调解组织47个,其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人民调解员254名,人民调解志愿者1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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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基本建立,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2、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_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3、奖惩制约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4、调解程序有待明确。目前部分村、社区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街道政府就是推到司法所,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5、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三、当前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对策
    1、整合力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村、街道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真正建立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新跨越。
    2、公开选聘,从提高人才素质上抓好队伍建设规范化。一是把调委会组建问题纳入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对调委会主任人选征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意见,力争使较高素质人员被提名为候选人。二是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志愿者等人员选聘为人民调解员。三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民调队伍。四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3、强化责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方式较为灵活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因此 ……(未完,全文共3275字,当前只显示18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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