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委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情况 《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人水和谐”主题,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有效促进了全县各项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调控,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截止2017年底,全县用水总量3277万m3,低于控制目标值4755万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8m3/万元,低于控制目标值8.1m3/万元;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12;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为12%。二是严格管理。按照实际用水需要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逐一分解落实,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促进用水方式转变,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狠抓水量分配、指标约束,坚决杜绝用水浪费。三是严格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出台《海兴县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多措并举,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促进。一是完善机制。严格实行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组织动员,适时组织开展汛前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各类防灾抗灾预案,积极开展队伍演练和培训,形成了一整套较成熟的防汛抗灾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二是强化保障。严格防汛物资储备,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设自动雨量测报站11个,汛期定时向防汛人员发送手机天气信息,不断增强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科学调度。根据水清雨清信息,科学合理启闭县内闸站,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积极协调沧州市水务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等部门,多年来均能完成年蓄水3500万m3任务目标,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五)狠抓落实,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2016年起,在2014—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实施“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建立节水精准补贴机制,让农民群众灌溉少用水少交费、多用水多交费,不断提高农民节水意识,调动其节水灌溉的积极性。截止目前,试点区内改革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78个村落实农业水价制度,完成耕地改革面积达到12.15万亩,收取农业灌溉水费43万元,发放将补资金78万元,各项工作总体进度在全市排名第一位。省水利厅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推广我县先进经验,省市水利部门多次在我县召开农水水价改革现场观摩会,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等外省水务局,以及周边市县水务局也多次来我县进行学习考察,2017年12月2日,河北日报第四版以《做足地上功、涵养地下水》为题给予专题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贯彻实施《水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社会氛围还不浓。社会上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存在 ……(未完,全文共3744字,当前只显示20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一篇: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主持词 下一篇:2018年职业劳动技能大赛开幕式致辞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督查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