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全区“法治型基层组织”评选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
关于开展全区“法治型基层组织” 评选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s__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全区村、社区基层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根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星级“法治型基层组织”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各镇、滨江新城、商贸物流园所属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1、申报推荐。各地对照评选标准,对近三年来,被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为全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的村、社区进行初查,组织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填报申报表,报区依法治区办。 2、评估复核。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通过部门联查、实地抽查、问题倒查、媒体公示、举报核查等方式,对推荐申报的基层组织进行评估复核。 3、审定命名。区依法治区办根据评估复核结果,将得分在90分以上的,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命名。并发文公布。 五、否决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撤销已授予的称号: 1、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民转刑案件、_性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有影响的_非正常上访事件的; 3、村民委员会被法院判为败诉的; 4、其他严重影响法治建设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各镇从本地及基层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别提出相应任务,提出操作性强的措施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措施落实。 2、加强示范带动 ……(未完,全文共1151字,当前只显示6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全区“法治型基层组织”评选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 上一篇:基层组织建设和十个全覆盖工作相关情况 下一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标先进”活动方案 相关栏目:法制 政法武装 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教育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