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成立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 关于成立**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民调解法》、《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结合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从事全县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患双方因诊断、治疗、护理等诊疗活动引发的纠纷的调解。具体负责医患纠纷当事人的接待、咨询、申请以及医患纠纷的受理和调处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探索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的新方法和新路径;接受人民法院或其他机构的委托调处医患纠纷;协助当事人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工作。 四、原则和工作要求 **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纠纷性质、难易 ……(未完,全文共772字,当前只显示4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成立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上一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扎实开展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准备工作 下一篇:学习贯彻省州党代会精神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司法 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