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社区工作人员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四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五条 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区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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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三)事假有关具体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2天计算)计发;
    2、由于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立即向各级领导说明原因,并补签请假条,理由不充分的按旷工处理;
    3、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4、工作人员连续请事假超过30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的,已不能胜任社区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未主动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人员,办事处分管领导及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人要对其进行劝退。
    第十条 病假程序及期间工作待遇规定
    (一)病假审批程序
    1、病假在1天以内的(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病假条由社区主任签字审批;
    2、病假在2天以上除按规定程序请假外,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在2天以上7天以内的,病假条经社区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办事处主管副职签字审批,并报区民政局社区办备案;
    3、病假在7天以上的,病假条经社区主任、办事处主管副职签字同意后报办事处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并报区民政局社区办备案;
    4、 社区主任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病假条由办事处主管副职签字审批;病假在2天以上的,病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并报区民政局社区办备案。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三)病假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愈后恢复工作的,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2、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3、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已不能胜任社区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未主动提出申请的人员,办事处分管领导及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人要对其进行劝退;
    4、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或小病大养,由所在办事处和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查实,并对其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严格病(事)假请销制度,严禁弄虚作假,社区主任把关要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社区主任和弄虚作假者接受同等处罚。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分为民主评议、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和月考核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由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共同组织。
    (一)民主评议由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驻辖区单位代表参与,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
    (二)月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对社区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全面考核。并综合民主评议和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三条 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自我评价,每月末和年底,被考核人将本月(年度)主要工作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详细写出本月(年度)每项工作完成的进度、成效以及获奖情况,并写出自我评价意见。
    (二)组织评鉴。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能”“绩”和“学”的评价。
    (三)共性项目考评。共性项目“德”“勤”“廉”的考核。评分依据:考勤登记表、请假条、工作中不接受组织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办事拖拉影响工作、不担当等行为。
    (四)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汇总考评情况 ……(未完,全文共3825字,当前只显示212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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