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试行) | ||
| 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街道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体系,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工作的指导,街道负责社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社区干部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必须和上级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九条 建立民主监督组织。社区设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履行社区事务和财务管理监督权对社区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条 坚持民主管理。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及各类组织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干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一条 正常上班时间,社区要配备1-2名全科社工,规范设置综合窗口,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其他工作人员全部下沉社区,主要精力用于走访服务。 第十二条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落实社区干部值班制度,社区值班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第五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社区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分组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 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不定期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专业素质。 第六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五条 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出勤和请销假行为,全面落实山城街道机关干部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第十六条 因事、因病、因公请假的,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班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证明。 第十七条 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批假人销假。未销假造成超期的时间视为旷班。 第七章 公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社区居委会的印章是居民自治权利的象征,由所属街道负责制发、更换、收缴。要坚持“依法自治、明晰责任、规范用印”的原则,做好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社区印章实行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固定存放,要认真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未完,全文共1997字,当前只显示12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试行)) 上一篇:“五强化五确保”持续推动人居环境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下一篇: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