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
|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推动“幸福**”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_、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2.总体要求。 ⑴准确把握定位,深刻认识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法律法规实施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谋划推进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⑵严格依法办事,以宪法为遵循、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权,在法律框架下、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督工作。 ⑶创新机制方法,坚持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完善监督程序,延伸监督链条,形成监督闭环。 ⑷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选题数量与项目分量、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有机统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主要内容 (一)注重突出监督重点 3.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0.深化规划计划审查监督。推动政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设置和不断优化规划、计划指标体系,增强前瞻性、系统性、匹配性。及时安排对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根据形势变化,依照法定程序对规划、计划进行必要调整。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加强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落实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11.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举措。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推动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促进预算编制紧扣党委部署和政府施政目标,统筹兼顾,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强化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严格债务限额管理,促进政府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化对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健全预算支出中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提交可行性评估报告、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提交绩效目标报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对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反复性的问题。结合“数字人大”建设,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实现实时在线监督,每月针对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情况;每季度开展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促进国民经济计划有序执行;通过联网系统开展实质性审查,不断提高预先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看好政府“账本子”,守牢人民“钱袋子”。 12.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质增效。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工作,将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管理情况纳入报告范围。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会计、统计制度,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机制,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科学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整改,促进政府完善相关制度,提升管理成效。 13.改进完善执法检查方式。紧扣法律法规,梳理法定责任清单,重点检查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依法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等方面情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查阅档案、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法律知识测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短板,形成具体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动即知即改。起草执法检查报告,重在以典型案例和翔实数据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14.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按照法定审查权限和标准,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对有关文件开展合宪性研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对纠正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撤销,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15.扎实开展专题询问。询问人员名单采取自主报名和主动约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结合调研和征集意见的情况,协助提问人有的放矢拟定询问问题,力求问在关键点、询在要害处。按照“真问实答”的要求,直截了当提出问题,简明扼要回答问题,在预约提问的基础上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现场随机提问和进行必要的追问,增强询问现场效果。询问综合性事项,“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应到会参加应询。 16.有序开展工作评议。注重把握方案制定、调查研究、会议评议、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重点环节。提高评议发言质量,努力做到实事求是、指向精准、有理有据。安排被评议单位对评议发言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应。采取量化方式,对被评议单位相关工作作出评价,并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对部门工作综合评议和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履职情况评议相结合,做到评事与评人相统一。 17.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反馈机制。对收到的涉法涉诉群众信访件进行统一交办,督促有关机关及时研究处理,定期作出反馈,对不支持申诉人诉求的作出具体说明。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向代表反馈处理结果。每年由区法检“两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对信访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可以组织专题调研或者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专题审议。 18.强化人大专项监督。始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的工作要求。实施行政败诉案件专项监督,开展专题调研,深刻剖析原因,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老大难问题。围绕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幸福教育”、“健康**”、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开展专项监督,确保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 (三)持续放大监督效应 19.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把调查研究作为监督工作的“前置程序”,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由有关专工委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运用“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反映群众诉求,总结实践经验,开出对策良方;及时将专题调研报告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督促其认真研究处理并作出书面反馈;重要调研报告可以直接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视审议情况还可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进一步开展监督。加强与有关机关部门对接,提前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反馈修改意见;督促有关机关部门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提交正式 ……(未完,全文共6675字,当前只显示32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 上一篇: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问责暂行办法 下一篇:区人大机关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模范 人大 人大讲话 督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