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全市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各项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我市在高温天气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现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切实维护户外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以及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户外作业企业代表等。刚才,市总工会、*区人社局、*市城管局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温天气下,户外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变得异常恶劣,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临着严峻考验。户外劳动者涵盖了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交通警察、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多个_,他们是城市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整洁有序付出了辛勤汗水。做好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不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从现实情况来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市夏季高温天气呈现出持续时间长、强度大的特点。据市气象局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我市夏季(6-8月)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天数年均达到45天,其中超过38℃的天数年均达到18天,而今年入夏以来,截至7月中旬,日最高气温超过35℃的天数已达32天,超过38℃的天数达10天,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在这样的高温环境下,户外劳动者长时间暴露在烈日下作业,极易引发中暑等健康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据市卫健委统计,去年夏季,我市共报告职业性中暑病例23例,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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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的情况下,仍然让工人在中午高温时段施工,导致2名工人中暑晕倒。

    三是防暑降温物资配备不足。部分企业对防暑降温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为户外劳动者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物资。在抽查的企业中,有28家企业未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藿香正气水、风油精、人丹等防暑药品;有15家企业的施工现场或作业点没有设置临时休息场所,更没有配备空调、风扇、饮水机等设备。*快递公司的部分快递站点,由于防暑降温物资不足,今年入夏以来已有3名快递员因中暑就医。

    (二)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联动机制不健全

    一是监管检查存在漏洞。各相关部门在对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管方面,存在各自为政、检查频次不足、检查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市总工会主要侧重于对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进行检查,而对一些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力度不够;市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有限,难以对所有涉及户外作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更多地关注工程质量和行业秩序,对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监管相对薄弱。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部门开展的高温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共覆盖企业520家,仅占全市户外作业企业总数的35%左右。

    二是联动执法机制不顺畅。虽然我们成立了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执法机制。当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往往是单个部门进行处理,缺乏联合惩戒的力度。例如,市人社局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高温补贴发放问题,只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不能及时将信息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资质审核、项目审批等方面进行限制,导致企业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投诉举报渠道不够畅通。目前,我市虽然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热线、12351工会_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但由于宣传不够到位,很多户外劳动者不知道这些渠道的存在,或者在投诉举报后,处理流程繁琐、处理时间过长,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的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投诉举报仅86起,与实际存在的问题数量相差较大。

    (三)户外劳动者自身_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很多户外劳动者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知道自己在高温下作业享有哪些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在对100名户外劳动者的问卷调查中,有75人表示不知道高温补贴的具体标准,有82人表示不了解中暑后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是_顾虑较多。户外劳动者大多来自农村或外地,就业竞争压力大,担心因_而失去工作,所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镇的一名建筑工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知道公司没有给他发放高温补贴,但因为担心被辞退,只能选择不投诉。

    三是缺乏有效的_证据。部分户外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也不齐全,当发生劳动争议时,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导致_困难。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统计,在受理的涉及高温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60%以上的劳动者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水平

    针对当前我市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户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高温补贴发放制度。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适时调整,今年我市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企业要将高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用清凉饮料等实物替代。市人社局要加强对企业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发放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区在去年就对5家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额达1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二是科学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各企业要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户外作业时间,严格执行“错峰工作制”。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4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企业要制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当发布高温预警信号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整作业安排。*建筑集团在今年夏季高温天气中,严格执行错峰作业制度,将上午作业时间调整为5点至10点,下午调整为4点至7点,有效减少了中暑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防暑降温物资保障。各企业要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在作业现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并配备空调、风扇、饮水机、急救药品等设备和物品。对于从事建筑、环卫、交通等行业的户外劳动者,企业要定期发放藿香正气水、风油精、人丹、清凉油等防暑药品。同时,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确保劳动者随时能够喝到干净、卫生的饮用水。*环卫公司今年为每位环卫工人配备了防暑降温“爱心包”,里面包含防暑药品、水杯、毛巾等物品,受到了环卫工人的一致好评。

    四是加强高温作业安全培训。各企业要对户外劳动者进行高温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训内容包括高温中暑的预防、急救方法、防暑降温措施等。培训要采取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劳动者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企业要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未完,全文共6866字,当前只显示33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高温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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