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全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在全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我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农业农村局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等。刚才,*县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既总结了各自在农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做法和成效,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农产品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信用体系的作用愈发凸显。只有建立健全农业信用体系,才能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紧迫而深远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当前,我市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存在诚信意识淡薄的问题,如有的农户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有的农业企业在合同履行、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据统计,去年我市有关部门接到的农产品质量投诉案件达120余起,其中因生产经营主体失信导致的占比超过60%。通过建立农业信用体系,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评价和公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农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完全对接,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难以实现集中查询和综合利用。据调查,我市仅有30%的农业信用信息能够实现跨部门共享,严重影响了信用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现有的信用评价指标更多地侧重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安全,对其合同履行、金融信用、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考量不够全面。评价标准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导致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如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中,仅简单考察其成员数量和经营规模,对其内部管理、带动农户增收等情况缺乏有效评价。三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不够。目前,对守信主体的激励措施主要集中在政策支持和荣誉表彰方面,激励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对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较为单一,威慑力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如有的失信农业企业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由于惩戒措施不到位,其生产经营活动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四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淡薄。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不惜失信。如有的农户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有的农业企业虚假宣传产品功效,欺骗消费者。据统计,我市仍有40%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五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各县(市、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不一,有的县(市、区)重视程度高,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而有的县(市、区)工作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如区已完成对辖区内80%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而县仅完成30%。 三、全面推进我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我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信用信息是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只有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才能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升级完善我市农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平台要具备信息录入、查询、统计、分析、评价等功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信息采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二是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农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实现农业信用信息与各相关部门信息的实时共享,共享率达到80%以上。三是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与管理。明确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分类管理和保护,依法保护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对农业企业的财务信息、农户的个人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要采取严格的b_m措施。 (二)优化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关键,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是丰富信用评价指标内容。在现有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同履行、金融信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如将农业企业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缴纳税款的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的数量和幅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二是细化信用评价标准。对各项评价指标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扣分细则,增强评价的操作性和准确性。根据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如对家庭农场的评价,要重点考察其生产规模、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品牌建设等情况;对农业企业的评价,要注重其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趋势和政策调整情况,定期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每年组织一次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估和调整,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使评价指标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发挥信用体系作用的重要保障。一是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对守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政策扶持、金融信贷、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如对A级以上信用农业企业,在申请农业项目资金时优先审批,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率优惠;在农产品展销活动中优先安排展位,提高其市场知名度。市对守信农业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受到企业好评。二是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失信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取消优惠政策、纳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向社会公开,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如区对5家严重失信农业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了较大影响,其中2家企业因信誉受损而倒闭。三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允许失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后,按照规定及时将其从失信名单中移除,恢复其相关权益。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如*县一家农业企业因一时疏忽导 ……(未完,全文共6908字,当前只显示33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中材钨业先进材料产业项目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三农 农业讲话 银行 金融 金融讲话 建筑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