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县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在县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以“以案为鉴,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树牢正确政绩观”为主题召开专题党课,既是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聚焦统计部门主责主业、防范化解数据质量风险的现实需要。作为统计系统的党员干部,我们每天与数据打交道,每一笔数据都关乎发展全局、系于民生冷暖。_总书记多次强调:“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但近年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来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问题仍未根绝,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畸形现象。这些问题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少数干部政绩观的偏差;更像一把“标尺”,丈量出我们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差距。
一、以案明纪:从典型案件看统计造假的“七宗罪”
去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统计局先后通报了多起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仔细梳理了其中5起涉及县级层面的案例,既有工业产值虚增、固定资产投资“注水”的“传统操作”,也有服务业统计漏统、人口数据瞒报的“新型变种”,更有领导干部直接干预、统计人员“被动配合”的“链条式造假”。这些案例看似发生在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但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如出一辙,我将其总结为“七宗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第一宗罪:政治纪律“松绑”,践踏党纪国法红线。统计造假表面上是数据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某县在2022年经济普查期间,县委主要领导为追求“GDP增速全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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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挤压;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认为“统计是软任务”,对数据质量缺乏敬畏。基层是统计数据的“源头活水”,如果源头浑浊,再精致的“后期加工”也是徒劳。
    第四宗罪:部门协同“脱节”,削弱统计监督效能。统计数据涉及面广、关联性强,需要税务、市场监管、电力、金融等多部门协同验证。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的问题依然突出。某县2022年被上级核查出“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虚增”问题,经查,该县统计局在审核企业数据时,仅核对了企业上报的财务报表,却未与税务部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电力部门的“工业用电量”、市场监管部门的“开票金额”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例如,某建材企业上报年营收1.2亿元,但同期增值税纳税额仅对应营收6800万元,电力消耗也仅增长5%(正常应增长15%-20%),这些异常信号未被及时捕捉,最终导致造假行为“蒙混过关”。这反映出我们的统计监督还停留在“就数论数”阶段,没有真正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验证”的联动机制。统计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只有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才能让造假行为“无处遁形”。
    第五宗罪:责任落实“空转”,纵容造假行为滋生。统计造假屡禁不止,关键在于“责任链条”没有拧紧。有的地方将统计工作视为“边缘业务”,对统计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统计造假是统计部门的事”,对分管领域的统计数据不闻不问;更有甚者,将统计数据作为“资源”分配,谁“配合得好”就给谁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某县2021年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将“数据匹配度”(即企业上报数据与部门数据一致性)作为评分依据,但考核时却只看“纸质台账”不查“原始凭证”,导致一些企业“临时补资料、编造记录”应付检查。当年该县有7家企业被查出数据造假,但考核结果仍被评为“优秀”。这种“重形式、轻实效”的责任落实,本质上是对造假的纵容。责任不落实,制度就会变成“稻草人”;问责不严格,规矩就会沦为“纸老虎”。
    第六宗罪:社会认知“偏差”,消解统计权威公信。统计数据不仅是经济指标,更是社会预期的重要参考。一旦出现造假,受损的不仅是统计部门的公信力,更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去年,某县因虚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被媒体曝光,引发群众热议。有市民留言:“我们月收入不到3000元,统计数据却说超过5000元,这样的数据有什么用?”还有企业主反映:“看到官方数据‘飘红’,我们还以为经济形势大好,结果自己的订单却在减少,差点误判市场。”这些_背后,是群众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质疑,是对政府公信力的透支。统计数据的“含金量”,最终取决于群众的“信任度”。如果统计数据与群众感受“两张皮”,我们就会失去观察经济社会发展的“眼睛”,更会失去推动工作的“抓手”。
    第七宗罪:队伍建设“弱化”,丧失拒腐防变能力。统计系统并非“净土”,个别干部理想信念不牢、纪律意识淡薄,成为统计造假的“推手”甚至“主角”。某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某,在负责工业统计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贿赂,为企业“量身定制”统计数据:对纳税多的企业,帮其“调高产值”;对想申请政策扶持的企业,帮其“降低能耗”。2023年,王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起案件暴露出,少数统计干部把“统计权”异化为“寻租权”,把“数据关”变成了“利益关”。统计工作专业性强、接触企业面广,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如果队伍中出现“害群之马”,不仅会破坏统计生态,更会让群众对整个系统失去信心。
    同志们,这些案例就像一记记“重锤”,敲醒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统计造假不是“小问题”,而是“大隐患”;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政治责任”;不是“过去时”,而是“进行时”。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同一切统计造假行为作斗争。
    二、以案析理:深刻把握统计造假的“四大危害”
    为什么党中央反复强调“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什么《统计法》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因为统计造假的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不仅影响当下,更贻误长远。结合案例和工作实际,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危害:
    一是危害党的领导,破坏政治生态。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研判形势、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如果数据失真,就会导致决策“脱实向虚”。比如,某县曾因虚报“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导致上级误判该县工业经济实力,额外分配了5000亩工业用地指标,但这些土地最终被闲置,造成了资源浪费。更严重的是,统计造假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容易滋生腐败,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_总书记指出:“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这句话振聋发聩——统计数据失真,本质上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滥用,是对党的执政基础的侵蚀。
    二是危害经济发展,误导资源配置。统计数据是经济运行的“温度计”。如果数据失真,就会导致政策“药不对症”。例如,某县曾连续3年虚报“服务业增加值”,声称“服务业占比超过50%”,但实际上该县服务业主要集中在餐饮、零售等传统业态,现代物流、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基于这一错误数据,县委县政府将大量资源投入到“服务业园区”建设,但由于缺乏产业支撑,园区入驻率不足30%,财政投入打了“水漂”。这种“数据驱动”的发展模式,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更延误了产业升级的窗口期。经济学中有个概念叫“合成谬误”,即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统计造假就是典型的“合成谬误”——单个企业虚报数据可能“有利可图”,但所有企业都虚 ……(未完,全文共6084字,当前只显示29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县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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