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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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6〕1号),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提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2006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500万元用于引导和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含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及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10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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