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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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殡葬管理工作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改革土葬,支持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应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殡葬管理部门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城乡殡葬改革范围和管理措施,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五条县民政局是殡葬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县殡葬监督管理工作;殡葬服务单位具体办理各项殡葬经营、服务业务,为丧户开展系列有偿服务。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上一篇:实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下一篇:县政府5月工作安排 相关栏目:悼词殡葬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