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试论监狱_改革下的监狱工作法制化

  2003年起,我国监狱系统以“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方针的_改革工作在有关省市正式启动。_改革主要目的是要使监狱摆脱经济桎梏,纯化刑罚执行职能,提高刑罚执行质量;要让企业走出行政篱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甩掉监狱非生产性开支等包袱,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此次改革,既是社会发展需要,也是行刑理念进步的具体要求。在监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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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促进监狱用法律去惩罚与改造罪犯,用法律去统治和管理监狱,切实做到依法行刑,依法治监。监狱工作法制化是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
  二、影响监狱工作法制化推进的症结
  (一)刑事执行法律体系内部存在矛盾冲突
  _改革后,监狱职能单一,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责权明确、运行高效、制约有效的要求运行。目前,我国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是由监狱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构成,《监狱法》颁行已经十四年,内容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迄今监狱法实施细则或条例都未出台,规章以上层次的法律出现了“断层”和“缺项”,出现了法律空白点,使行刑法律总体上处于“粗看有法可依,细究无章可循”状态。现行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大多依据的是政策性、行政性的法规命令和少量的司法解释,是监狱民警对法律思想、法律精神、法律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以及他们长期从事罪犯管教工作的经验积累。但由于各地人文地理环境有别,监狱发展很不均衡,有的监狱管理机关围绕地方和本单位利益诠释法律,变通执行法律,容易使监狱工作披上行政或人治色彩,影响法律的公正性。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第一,民警队伍是监狱工作的执行者,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的职业性主体。加强民警队伍管理,一直是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对于监狱民警的管理,我们只能一般适用《警察法》的规定,而无专门的关于监 ……(未完,全文共3167字,当前只显示7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试论监狱_改革下的监狱工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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