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协2013年度工作安排,在市政协副主席王少鹏的领导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市民建、民革组成联合调研组,会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就我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以市区为重点,调研组召开了政法系统、党政机关、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乡镇(社区)等相关座谈会,深入了解我市“六五”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作为扬州普法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品牌,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等文件,以法治文化引领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优化法治环境,有效推进了我市法治文化建设。

1、明确目标有效推进。 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弘扬法治文化,推动“六五”普法,确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主阵地作用,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要在法治文化的引领下,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将扬州建设成为以法治引领城市有序运转,全社会诚信尚法的法治、文明城市。为深入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2012年我市承办了“繁荣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举办了“法治文化名城扬州解读”分论坛,对如何进一步把握法治文化建设方向,建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进行了有益研讨;今年9月,市法治扬州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文化名城,推动城市法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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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一步协作沟通,成员单位间互动不强,重点信息通报不够。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市民在法治文化建设中主体作用的探索研究还不够。二是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开始显现或不断叠加,少数部门及领导的法治观念不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行_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方式简单粗暴,不按法定程序执法等现象仍未杜绝,导致基层矛盾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纠纷的产生激化和相关_性事件的发生。据了解,2011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277件,2012年为354件。三是市民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状态尚未有效形成,社会上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仍然缺乏,有法不依、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现象仍较突出;少数市民遇到问题,不愿依法诉求解决,以暴力、违法手段_行为时有发生;还有一部分市民遇事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委曲求全。这些现象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法治化程度还不高,市民司法权威观念以及依法_的法治理念尚未充分形成。

    2、普法宣传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一是基层群众普法存在薄弱环节。调研中感到,基层群众如社区居民、村民等对普法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关注不够,参与热情不高,对与己无关的法律基本无兴趣学习了解,参与乡镇(街道)普法活动的一般多为村干部、退休党员、社区积极分子等。二是进城务工人员普法不到位。对进城务工人员普法工作的研究与实施不够。全市共有65万进城务工人员,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强、数量多、分布广,普遍存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治观念淡薄情况,目前,大多分散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法工作难以覆盖,不利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推进。三是企业普法仍需推进。作为盈利性经济组织,受工学矛盾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普法客观上存在认识难统一、时间难安排、人员难集中,学法活动开展难度大。调研中,有的乡镇、街道表示,能走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大多依靠的是与企业老板的私人感情,往往针对性不强,学法用法质量不高。上述问题的存在,难以实现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整体提升。

    3、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普法宣传方式传统。普法形式仍以摆摊咨询、橱窗宣传、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居多,而众多“临时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常常是表面热闹一阵,其效果值得深思。学校法制教育,符合儿童特点的法制教材还不够丰富,缺乏专业的老师,在应试教育背景下,还缺乏家长和老师的配合,实际效果难以保证。二是阵地建设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均建成众多开放性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但有的仅是挂个名、立几个人物雕像、题几句法治名句,法制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活动开展不够常态化,未能有效实现形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部门与媒体协作不够。公民社会、网络社会给法治文化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但媒体普遍反映,鲜活的法律素材缺少,对一些市民关注的案件或公共热点话题报道,一些部门往往有相应的条框限制,对一些本应公开的信息没有做到足够透明,而网络论争的非理性化和放大效应,影响了公众正面价值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形成。

    4、保障基础依然薄弱。一是活动开展不够正常。部分单位普法人员配备没有完全落实,调研中,有部门和企业反映,普法资料的购买、活动的开展缺乏领导重视和财力支持,往往依赖于临时性的人员组织和经费申请,工作不易,效果不佳。二是普法经费缺乏。按照要求,我市普法经费应达每年人均1.5元,但我市多年来维持在人均0.15元的水平,与省里的考核要求相比,与经济发展形势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任务相比,不相适应。三是基层力量不足。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12大职能,多为1—2人所,最多也就3人所,人员少、工作多、精力不够;街道、社区干部兼职普法志愿者,因其它工作任务较重,其普法效果与期望值之间也有相当差距。

    三、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在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其_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的确立。为此,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重视全民法治信仰培育。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应树立法治文化是现代社会_竞争力的新理念,正确处理好法治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中国的人治历史和现实国情决定,法治文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大众真正认同法治、信仰法治、养成良好的法治习惯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加强研究探索,形成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二是重点增强各级党政机关的法治理念。党政机关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是传播法治观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石。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应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依法办事,真正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保证“越是重要的工作、越是紧急的事情、越是突出的矛盾”,越要严格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杜绝因执法“违法”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公众_事件。三是深入推进社会公众法治理念教育。法治文化是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文化,建议法律价值宣传要与法律规范宣传并重,重视引导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认同,使之具有民主法治理念和良好的权利义务意识,能够积极运用法律,依法办事,合法_,将法治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内心信念,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方式。

    2、突出重点深化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全民普法长抓不懈的同时,应突出重点群 ……(未完,全文共6500字,当前只显示31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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