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关思考和建议
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关思考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我省各级妇联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部署,以开展“妇女之家”建设为抓手,夯实妇联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妇女干部能力,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推动女性进“两委”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2010年,我会抓住村、社区换届的有利时机,迎难而上,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的支持,推动保障女性进“两委”的刚性法律政策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全国首开先河,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等规定,为实现全省村、社区“两委”100%有女委员提供了尚方宝剑。2011年,全省25370个村、社区“两委”中,共有43765名女干部,占“两委”比例达29.3%,实现村和社区“两委”100%配备女委员。99.4%的妇代会主任进了村、社区“两委”,比上届提高了12.7个百分点。女性任村、社区“两委”正职人数4175人,占“两委”正职比例为16.46%,为女性参与基层决策和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到2011年底,全省农村党员共122.27万,女党员占23%。全省村妇代会主任100%落实了待遇,保证了基层妇女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全省有女大学生村官4103人。为关注女大学生村官成长,为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储备女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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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示范点。目前,已建立了省级307个示范点,并按珠三角地区每个示范点1万元,欠发达地区示范点3万元的标准下拨项目经费。编发了《“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管理手册》,并要求各级妇联建立市、县、镇级示范点,发挥好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一年来,“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着眼于农村、社区等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要求,因地制宜建好用好管好“妇女之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妇女群众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得到地方党政领导的普遍好评和基层妇女群众的一致欢迎。全省共建立市、县、镇示范点1647个,示范带动覆盖全省村、社区25000多个“妇女之家”。各市对首批示范点已争取财政配套资金1981万元。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两次对广东省“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做出了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基层女干部培训卓有成效。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指导意见等精神,制定了《2010—2015年广东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培训重点向基层倾斜”的重点工作目标。2012年省妇联把培训千名妇联干部、万名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列入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妇女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朱明国副书记的“届内将全体基层女干部轮训一遍”的重要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训速度,到2012年6月底,全省共培训6671名乡镇(街道)、37819名村(社区)基层妇女干部,切实提高基层妇女干部服务妇女、服务社会的能力。
      2010年以来,争取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举办的“启璞计划”女村官培训项目支持,培训潮汕地区和粤北的女村官337人。省妇联荣获启璞计划村“两委”女干部培训试点项目优秀组织奖。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高度评价:“省妇联对村两委女干部的培训工作注重实效、很有特色”。
      (五)社会组织妇建工作不断创新。到2011年底,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员已达16万余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7%,其中女性为负责人的社会组织有1.25万个。省妇联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拓展和延伸妇联在两新组织的工作阵地,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社会组织妇工委。2011年9月,联合省民政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意见》,目前,已有10个市成立了社会组织妇工委,非女性社团组织中,有10多个成立了妇女小组。全省共建立女性社团393个。2011年,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对我省社会组织妇建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 ,工作经费不足。
    据调查,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主要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落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的地区。基层妇联组织普遍存在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靠政府临时划拨,经费很有限。有限的活动经费导致了基层妇联工作后劲不足,高质量、多层次的活动和培训难以开展。
      (二)农村妇女所占人口比例与发挥作用不成比例。我省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不高,仅为24.39%,女村委会主任比例仅为2.73%,这与我省农村妇女劳动力所占人口比例与发挥作用不成比例,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的“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要达到30%”的目标相差一定的距离。
      导致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比例偏低的原因:一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一些地区农村男尊女卑、男主外与女主内等封建意识根深蒂固。三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缺少积极性,文化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履职能力较弱。
      (三)镇、村妇联干部兼职过多,缺乏妇女工作系统性专业培训
      据了解,乡镇、村妇联干部较多兼职。伴随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兼职的基层妇女干部都把精力与时间用在有严指标、硬任务的计生、综治等工作上,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大打折扣,难以保证妇联工作落到实处。据不少基层妇联干部反映,她们较少参加系统的妇女工作学习培训,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推动保障男女平等的相关法规修订。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中,这是对妇联工作非常有力的推动。但仍需从法律政策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予以刚性保障。目前,男女同龄退休问题仍是社会非常关注的焦点。我会曾就女处级干部60岁退休问题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多次递交请示报告,并向分管的省委副书记作汇报,但有关职能部门以《公务员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男女同龄退休为由而不予考虑。建议全国妇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公务员法》,实现男女同龄退休。建议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相 ……(未完,全文共5259字,当前只显示25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关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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