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2016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 **县2016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全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_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结合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对贫困地区、美丽乡村重点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予以倾斜,加快推进全县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指导原则: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调动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引导、帮助贫困户建造减灾抗灾、保温节能的房屋。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做到政策公开、补助对象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现阳光操作。 二、2016年改造任务 按照省、市下达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量,以及各乡镇2016年上报的实际需求,兼顾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确定我县全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三、补助对象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和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系统,与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七、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会同扶贫、民政等部门对各类别改造户依据有关规定认定,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同时坚持公开、公示制度,确保将申请审批程序、改造标准、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等各项政策宣传到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杜绝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安排危房改造任务时,乡镇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向省、市定点贫困村、美丽乡村片区重点村适当倾斜。 (一)申请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目录提供以下材料: (1)农村危房改造户纸质档案表,内容必须真实逐项填写; (2)书面申请原件(内容包括对户籍、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情况说明,必须由户主签字); (3)申请人(以宅基地本为准)身份证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乡镇与原件核对一致加盖公章); (4)贫困户证明或收入证明的原件,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信息,由村委会、乡镇民政所认定(两级盖章); (5)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残疾证的复印件或发证单位证明原件(发证机关注明证件号并盖章); (6)经村民委员会通过的会议记录及纸质版公示(加盖公章)、并附照片;乡镇纸质版公示证明(加盖公章),并附照片; (7)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8)危房照片原件(改造前、中、后照片,要求有固定参照物的危房整体照片,修缮要有危险局部照片,节能的要有节能部分施工照片,并附电子版); (9)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10)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11)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的凭证。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附村民代表签字的会议记录)。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级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逐户核查,(申请人或配偶是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可以享受相应等级的补贴)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和鉴定意见并公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程度和危房等级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县级核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县住建、民政、扶贫、残联、乡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复核,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退回乡镇。 (二)实施安排 1.改造要求。各乡镇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安排改造, 责成专人负责与建档立卡系统对接,与各部门对接,确保危房改造户认定精准。按照“三年完成、一年巩固”的要求,力争2019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同时加强规划引导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结合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2.节能示范。各乡镇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鼓励全面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每个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要积极推进新材料、新技术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应用,帮助农民建设功能齐全、居住舒适、节能环保的房屋。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 3.确保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各乡镇负责改造过程中的全程监督管理,落实技术人员包村包户指导制度,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记录并督导落实整改到位。县住建局要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完善质量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质量安全达到标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综合效果得到提升。 4.竣工验收。改造户竣工后,由乡镇具体组织逐户验收,填写**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抽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验收合格的,上报县财政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给危房改造户。 5.档案管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必须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标准样式制作 ……(未完,全文共6046字,当前只显示29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2016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上一篇:当前国际形势分析 下一篇: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