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为官不为”现象分析及整治建议 |
| “为官不为”现象分析及整治建议 当前,“为官不为”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本人通过调查走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为官不为”问题表象和成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关整治建议。 新形势下,“为官不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原则失衡型。对自己严格要求,绝不违纪,但工作原则不强,患得患失,怕得罪人, 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做事谨小慎微,讲究独善其身。 二是安于现状型。贪图享受,不思进取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是能力水平不高。习惯于“照葫芦画瓢”,缺乏对新情况、新矛盾的研究和思考,不主动迎接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导致理政无良策、为官无建树。 四是硬性约束不严。目前的问责和考核制度,侧重于“显性”的有错问责、政绩考核,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责制度对不作为问题产生约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顽疾长期存在。 “为官不为”现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必然会影响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也将成为阻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整治: (一)加强教育引导。以“三严三实”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强化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夯实“为官有为”的基础。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理解和宽容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自信心和进取心。 (二)明晰行政责权。对责任加以明细化,制定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部门责任规范,厘清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明确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如何服务、怎样管理,做到有责可依,追责有据。 (三)强化治庸问责。加强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暗访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提高监督效力。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政治协商职能作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部门进行评议,针对一些苗 ……(未完,全文共1556字,当前只显示9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为官不为”现象分析及整治建议) 上一篇:关于在防汛减灾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的情况报告 下一篇:领导在县乡三级换届扩大会讲话 相关栏目: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