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司法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
| 市司法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进全局干部工作作风,激发干部工作热情,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能力,使各股室协调高效运转,努力做好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搞好各项工作,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以市委、市政府和局安排为准。 3.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6.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到“工作不推诿、矛盾不上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解决或一是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否则视为工作失职并追究其责任。每半月召开一次全局干部职工例会,干部职工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书面小结(500字以上)交政工科。 7.工作期间内,不得乱窜办公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购物、聊天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爱护公共财产,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经发现一次扣年终目标奖100元。 8.单位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向局长说明情况,并在返岗后及时完善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9.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制度,凡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外出下乡要报告分管副局长,副局长外出需请示局长同意,并向政工科报备。 10.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请假制度,事假、病假、休假,必须先将工作交接完毕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岗。由政工科做好核假以及请销假的手续管理,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返岗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的。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年终目标奖200元。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需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事假抵扣完休假后,超出的事假一天扣年终奖200元,病假须具备医院出具证明(住院证)或科室主治医生出具的病情证明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否则均按事假处理。 11.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保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不得随意关机。凡 ……(未完,全文共1712字,当前只显示10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司法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上一篇:地质勘察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下一篇:政协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司法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工会 职工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