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人大督办“强化居(农)民建房监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重要建议办理情况
强力拆违,还城市建设有序空间——市人大督办“强化居(农)民建房监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重要建议办理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一轮居民建房高峰的到来,全市城乡出现了大量违建、翻建、扩改建住房和超面积住房、违章搭建现象。为此,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姚永洪等代表提出关于“强化居(农)民建房监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议案被大会确定为重要建议交由市政府办理。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专题审议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居(农)民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建议办理取得初步成效

该项建议办理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整治居(农)民建房违法建设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攻坚克难、综合施策,查违控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城区共计查处违法建设229处,拆除149处,拆除和整改面积18500平方米。各镇(街区)开展拆违行动119次, 拆除和整改面积11000平方米。市法院承接国土部门申请执行的非法占地建设案件93件,强制执行4件。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严格路政管理,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整治,有效_了城市主要干道两侧违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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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建设定性不明确。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因同一区块在不同时期建设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导致很难依照现状居民点规划予以执法,也给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带来了困难,群众抵触情绪较大。此外,城市项目拆迁时对历史违法建设仍给予一定的补偿,助长了部分违建户的歪风邪气。对危房加固维修改造的政策把握不准。城区非规划保留居民点C级危房加固维修改造未完全遵循“三原政策”(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城区以外非规划保留居民点危房加固维修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村民上点建房的积极性,尤其是农村老圩埭宅基地面积较大,给违法建设提供了便利,容易引发界址纠纷,也为今后土地复垦或征地拆迁增加高额成本。
    调控衔接不够到位。规划用地仍不规范。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规划不一致,部分居民点规划用地尚属一般农田或基本农田,近期难以实施建设。居民点详规不完善。一些新的居民点规划边界与现状未能很好兼容衔接,缺乏详规支撑,造成监管难度加大、执法依据不足。新建居民点配套费较高。根据调研情况,每户居(农)民上点建房需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5-20万元,镇村前期投入压力较大,部分村民难以承受,影响居民点的建设推进。
    执法保障不够全面。综合执法主体资格存在缺陷。在2010年机构改革方案中,城管综合执法局被确定为挂牌部门。目前尚无法定代表人,直接影响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和诉讼。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城管部门承担城区和各镇建成区居(农)民建房的规划执法工作,但目前直接从事执法的人员难以适应面广量大的执法任务,各镇城管中队仅有2-3名执法队员。各镇村建办(所)人员年龄老化,专业力量薄弱,也很难适应集镇建成区范围以外的规划执法。公安城管派出所警力不足,应配备的辅警迟迟不能到位,影响到执法现场的安全保障,矛盾冲突、暴力抗法等情况时有发生。
    源头管理不够严格。基层监管不到位。少数村(社区)基层干部角色定位不准,有做“老好人”的思想,对违法建设不能及时发现和报告,有的甚至擅自放样,纵容违建。建筑工匠管理难。因现行的建筑法规对建筑工匠实施违法建设无明确有效的管理手段,部分建筑工匠受利益驱使,明知违法仍故意不按批准内容施工,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建房秩序。执纪问责不彻底。居(农)民建房管理的考核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乏刚性,对违法建设相对高发区域的负责人和少数带头违建的党员干部处理失之于宽,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氛围不够浓厚。

    规范居(农)民建房管理需综合施策,多管齐下

    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全面清理存量违法建设。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历年来形成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清查,区别不同违法情节,研究制定处理措施。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妥善处理”的原则,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清除历史违法建设,确保存量违建“负增长”,现行违建“零增长”。规范非规划保留居民点危房加固维修改造。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严格界定C级危房加固维修改造的标准,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坚决控制非规划保留居民点危房加固维修改造。加速推进居民点建设。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居民点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解决居民点推进过程中的用地瓶颈、资金瓶颈以及村民上点愿望不高等问题,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强化市镇两级资金扶持力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加强规划调控力度。完善居民点规划。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长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新一轮农村居民点规划,科学测算居民点的用地规模,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定位,彰显个性特色。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根据_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控制性详规是项目建设审批的依据。目前,我市各镇(街区)控制性详规尚未编制完成或未经报批。因此,要加快编制报批进程,为依法审批提供规划支撑。不断强化规划服务。各镇(街区)在审批居民建房方案时,不仅要审核面积层高、间距退让 ……(未完,全文共3723字,当前只显示20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人大督办“强化居(农)民建房监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重要建议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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