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年度考评办法
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年度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1.乡镇(街道)、经开区、制造产业园、大围山森林公园。
2.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
3.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分为四大类。一、二、三类为考核排名类,主要为有直接工作职能和职责的单位,其中一类单位16个,二类单位18个,三类单位(垂直管理单位)6个。四类为考评督办类,主要为除考核排名类外所有的市直单位。
二、考评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实事求是的原则。
2.实行一月一督导一通报,一季一考评一排名,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三、评分办法
1.乡镇(街道)、园区、景区。实行百分制考评,整治办每月督导共占30%,第三方暗访占20%,市乡互动占25%,集镇整治占21%,民意调查占4%,具体计分细则另行发文。
2.村(社区)。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实施村(社区)考核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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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⑤环境治理工作被长沙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推介的(1000字以上),每次加0.2分;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推介的,每次加0.3分。⑵市直单位:①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或在《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专题正面宣传推介的,每次加0.1分。②被长沙市级主流媒体头版头条宣传推介的,每次加0.3分;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推介的,每次加0.5分。
    每季月末的20日前由各单位将创优加分材料送乡镇街道督导组、市直单位督导组审核,待确定后统计到季度总分中。
    减分项目。⑴乡镇(街道)、园区、景区:①被列为长沙市“十差”乡镇、村的,在当季总分中分别减5分、1分,年度市绩效考核中分别扣0.3分、0.1分。②被列入长沙市“黄牌警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在当季总分中分别扣2分、0.5分。③在省、长沙市检查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因环境治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在季度交办任务中扣0.1—0.5分/次。④环境治理中存在问题被市级领导批评或浏阳本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1分;被长沙市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2分;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3分,均统计到季度总分中。⑵市直单位:①环境治理中存在问题被浏阳本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1分。②被长沙市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3分。③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0.5分。④在省、长沙市检查或大型会议活动、考核、培训中,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照单位考核细则中的相应项目(就高不就低)在季度交办任务中予以双倍扣分。
    四、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一)奖惩机制
    1.乡镇街道奖惩。对乡镇(街道)实行分类考核、统一排名、分项奖惩。奖金由以奖代拨、排名奖、项目奖构成。
    (1)乡镇按照人口数不同分为五个等级,其中5万人以上为一类;4—5万人为二类;3—4万人为三类;2—3万人为四类;2万人以下为五类。街道按一类乡镇的标准补助。以奖代拨标准:参照长沙市2010年对乡镇的补助标准,若有政策性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一类乡镇每季度补助12.5万元;二类乡镇每季度补助11.25万元;三类乡镇每季度补助10万元;四类乡镇每季度补助8.75万元;五类乡镇每季度补助7.5万元。
    (2)根据季度综合考评结果予以奖惩。乡镇街道季度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4、3万元;后三名的分别处罚5、4、3万元(所罚资金由市财政从以奖代拨资金中统一扣缴)。
    (3)项目建设奖励。设“整洁屋场”达标奖励,每个0.5万元;“幸福屋场”每个奖励1万元;“垃圾分类示范村”达标奖励,每个1万元;城中村改造,每个10万元;无人管理小区改造,每个0.5万元;集镇及重点路段风貌塑造和连片整治示范片项目视规模和规格给予适当奖励。
    2.村级(社区)奖惩。对村级实行每季考核,半年兑现。以奖代拨标准为每村补助2.4万元/年(其中长沙市和本市各1.2万元)。每季抽查乡镇25%左右的行政村(社区),抽查的行政村(社区)平均得分为该乡镇行政村(社区)的得分,抽查村年度内基本不重复(特殊情况除外)。根 ……(未完,全文共3031字,当前只显示16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年度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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