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9年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9年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2月23日 **县2019年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做好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及全县精准脱贫出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_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领导,依法控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扎实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实现2019年全县精准脱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小学生入学率达9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中小学校职责。严格落实校级领导包保班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包保辍学学生制度,参与组织学生入学、辍学生劝返工作,负责统计,并准确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辍学和劝返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辍学生月报制度。采取多种办法,稳住“学困生”,留住“易辍生”,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弱势_。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 (六)有关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保学的长效联动机制。 人社部门: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2002〕364号)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县域内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并做好用人单位的法规宣传工作。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政部门:负责对留守儿童少年、单亲家庭、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_及时提供必要的帮扶,对流浪的未成年人及时救助,帮助其回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当地民政部门的安置。 司法部门:负责做好义务教育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的人员。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中小学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师生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综治办: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文广旅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实施控辍保学进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督促整改。 发改、财政、国土、检察院、法院、卫计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度。 1.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居)委和中小学及扶贫挂钩部门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村(居)委与村民小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教育局与中小学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落实。 2.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劝返责任制。落实乡镇领导包保到村,乡镇干部、扶贫挂钩部门干部和村干部包保到组到户的包保责任制。一是做好新生入学动员。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把学生名单和印制的《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1)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后送达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并做好资料留存,宣传发动入学。二是做好中途辍学学生的包保劝返工作。对于中途辍学学生尤其是3月和9月,学校要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安排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教师以及扶贫挂钩单位包保干部进村入户,做好学生劝返工作,并发出《限期入学(复学)通知书》(附件2),做好送达依据留存(附件3)。三是必要时用好“五书”。对多次动员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复学的,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依次送达《责令送被监护人 ……(未完,全文共3940字,当前只显示21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9年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一篇:嘎查组织生活会方案 下一篇:关于上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的报告 相关栏目:教育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