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 *****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保证年度考核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系根据上级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而制订。 第二条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职工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上级聘用、工作关系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一)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二)因私出国(境),且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超过半年的; (三)待聘人员,或未聘时间超过半年的; (四)未获批准擅自离职的; (五)经上级年度考核委员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比例 第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上级规定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适当向主体岗位、重要岗位倾斜。 第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八条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基本职责,制定如下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服务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工作与科研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服务对象不满意。 (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管理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三)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勤技能能力强,服务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保障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工勤技能水平较高,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水平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工勤技能能力水平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一)有旷工行为的; (二)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 (三)认定为安全事故责任人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违反《新时代行业员工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的; (二)因失职渎职,给上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五)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 10 天,或全年累计超过 20天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七)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第五章 考核组织和程序 第十一条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分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与职工代表组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第十二条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的基本方法 1. 年度 ……(未完,全文共4167字,当前只显示23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上一篇:国有企业章程 下一篇: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相关栏目:工会 职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