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保证年度考核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系根据上级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而制订。
第二条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职工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上级聘用、工作关系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一)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二)因私出国(境),且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超过半年的;
(三)待聘人员,或未聘时间超过半年的;
(四)未获批准擅自离职的;
(五)经上级年度考核委员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比例
第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上级规定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适当向主体岗位、重要岗位倾斜。
第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干部职工年度优秀评选办法

  • 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 乡镇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 2019年度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 机关单位职工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 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年度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 院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 2019年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 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 党支部建设追赶超越分类考核实施办法

  • 区城管局日常工作百分制考核实施方案

  • 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 2017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 干事的表现。
    第八条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基本职责,制定如下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服务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工作与科研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服务对象不满意。
    (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管理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三)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勤技能能力强,服务育人水平高或提升快,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保障业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工勤技能水平较高,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水平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工勤技能能力水平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一)有旷工行为的;
    (二)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
    (三)认定为安全事故责任人的;
    (四)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违反《新时代行业员工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的;
    (二)因失职渎职,给上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五)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 10 天,或全年累计超过 20天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七)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第五章 考核组织和程序
    第十一条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分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与职工代表组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第十二条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的基本方法
    1. 年度 ……(未完,全文共4167字,当前只显示23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上一篇:国有企业章程
    下一篇: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相关栏目:工会 职工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