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特约服务协议 |
| 特约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在不改变原物业管理费标的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所在办公场所内提供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约定等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经商定同意签订本协议并自觉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服务提供范围 1.1甲方办公楼层所有区域的保洁服务; 1.2甲方办公楼大堂的接待服务; 1.3甲方办公楼秩序维护服务; 1.4其他: 第二条前台岗位职责及流程、秩序维护岗位职责、保洁服务工作标准 (相关服务标准可根据甲方书面要求确定) 第三条服务人员岗位的基本配置 配置情况如下: (如国定节假日、双休日甲方提出加班服务,可经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指派有工作经验的相关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前台服务、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工作。 4.2乙方根据甲方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派出人员,应按工作标准实施服务工作。 4.3乙方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派出人员的工作质量,并接受甲方对派出人员的工作监督,向甲方征求相关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进行调整。 4.4乙方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爱护工作地的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8.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先行向甲方提供税务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第九条发票开具、送达要求及付款期限 9.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纳税人基础信息如下: 9.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其应当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增值税税率为%,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5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支付相应款项,如认证不通过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必须与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或服务内容完全一致,对于甲方一揽子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发票必须按明细内容填开或者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4乙方承诺,本合同签署的乙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9.5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数量、服务内容等)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提供服务事项、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依规作废、红冲、重开、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双方责任 10.1如经甲方确认,乙方违反或未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值于总价款5%的违约金/次,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价款中直接扣除,累计达到三次的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乙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外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10.2乙方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类似关系,该等人员在合同期间遭受的任何损害或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所在地市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为该等养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应保险。 10.3在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按未付货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0.4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或因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导致甲方税前不能列支及进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含增值税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经甲方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含增值税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等)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5本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或已付款或未付款一定比例计算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其计算基数均包含增值税额。 10.6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执行就解除的,甲方应就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如有)开具收据。 10.7如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如有),或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违约金、赔偿金后再行支付款项的(如有),乙方应按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后净额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依规作废、重开或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继续履行合同必然对事件承受方极为不公平而有背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情况下,不追究事件承受方的违约责任,但事件承受方应立即以可以通知对方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 ……(未完,全文共4246字,当前只显示23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特约服务协议) 上一篇:物品定制合同 下一篇:办公室装修合同 相关栏目:服务 合同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