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三季度b_m工作情况总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三季度b_m工作情况总结

2026年第三季度,**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b_m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b_m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坚持管审判必须管b_m,重点抓好审判秘密、案件卷宗和司法公开中的b_m管理,全院b_m工作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b_m管理责任。院_组把b_m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第三季度先后召开_组会、b_m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次,传达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秘密保护的要求,分析研判司法公开、网上办案条件下的b_m风险,研究部署合议庭评议b_m、裁判文书上网审查等重点任务。健全责任体系,院机关与各审判执行业务庭、综合部门签订b_m责任书**份,明确庭长为本部门b_m第一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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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卷宗依托网上办案系统随案同步生成,按案件密级设置查阅权限,仅限承办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调阅,严禁随意下载、拷贝案件材料。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敏感内容的保护,第三季度组织对在办和已归档的卷宗开展一次专项清查,重点检查卷宗散放、私自留存、复印外带等问题,共清理整改不规范问题**个。对结案后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卷宗逐案催办,防止卷宗长期滞留个人手中,从源头上堵塞卷宗管理漏洞。
    (四)严把公开关口,规范诉讼服务和网上办案。法院司法公开程度高,第三季度坚持公开与b_m并重,先审查、后公开。对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严格落实b_m审查,庭审直播前由承办人核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隐私、未成年人和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一律不直播、不上网,第三季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份、组织庭审直播**场,均经逐案审查,未发生s_m信息公开问题。规范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对外服务窗口的计算机设置访问权限和屏幕保护,防止当事人信息被无关人员浏览,立案、查询环节接触的当事人材料妥善保管。严格网上办案系统使用,办案人员一人一账号、按权限操作,严禁账号共用、违规查询,系统操作全程留痕并定期审计。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办公办案终端和网络b_m检查**次,检查设备**台,重点排查违规存储案件材料、违规连接互联网等问题,对发现的**个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结合b_m宣传教育月,组织干警和聘用人员开展b_m专题学习**场次、覆盖**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名新录用人员和书记员开展b_m知识测试,成绩全部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干警审判秘密意识还不够强。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干警对审判秘密的认识还停留在不泄露国家秘密的层面,对合议庭不同意见、未宣判的处理结果、当事人隐私等审判工作秘密保护不够重视。有的在食堂、电梯等公开场合谈论案情,有的对亲友、律师打听案件进展的行为不懂得拒绝,存在失x_m隐患。个别年轻干警对手机拍照、即时通讯工具传输案件材料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不对外发布就问题不大,日常b_m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
    (二)卷宗和文书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整体管理比较规范,但个别业务庭卷宗在法官、书记员手中流转时间偏长,结案后归档不够及时,存在卷宗散放、临时存放于个人办公区域的现象。电子卷宗生成后,下载、拷贝行为_不够严格,有的人员图方便将案件材料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区域。未生效裁判文书在核稿、签发过程中,个别环节留痕不够完整,提前向当事人透露裁判意向的苗头性问题仍需警惕。
    (三)司法公开b_m审查还不够精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数量大、节奏快,个别承办人对公开前的b_m审查不够细致,对文书中是否隐去当事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把握不准,存在漏隐、错隐情况。有的庭室审查流程流于形式,主要依靠承办人自查,缺少独立复核环节。对司法大数据、审判流程信息向社会和第三方开放的范围界定不够清晰,数据开放与b_m保护的边界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四)聘用人员和窗口管理存在盲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诉讼服务中心辅助人员直接接触案卷、录入信息、接待当事人,数量较多、流动性大,岗前b_m教育和日常管理还不够系统。个别辅助人员用个人设备处理案件材料、用社交软件传递工作信息,离职时对经手的卷宗资料交接不清。同时,b_m技术防护手段相对有限,对终端违规使用、数据违规导出的实时监测能力不足,专业技术力量 ……(未完,全文共3304字,当前只显示18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三季度b_m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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