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存在的缺陷及完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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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误工损失日;评定标准;缺陷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一os13-02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gafr521—2004)于2005年3月1日实施已年余。 司法鉴定部门依据该准则对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进 行了司法鉴定。该准则为规范司法鉴定行为、统一掌 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误工费用的赔偿尺度,做出了 有益的尝试。基于法律知识的局限或对某种损伤愈 合机制认识的不统一,致使本准则的制定存在明显 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 一 、作为技术规范。“损失”一词应用欠妥 “损失”应为经济学或法学名词。对于人身损害 而言,此处作为法学名词更为准确.在3大诉讼法及 实体法中均有体现。 人身遭受损害后是否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存在的缺陷及完善思路) 上一篇:浅谈我理解的科学发展观 下一篇:监狱增设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专职人员的必要性 相关栏目: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