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商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工商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梳理,全面总结,分析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本系统全面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职责梳理情况
经梳理,本系统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执法依据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对外公布,涉及我局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工商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
  • 市工商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 市工商局年鉴

  • 市工商局副处级干部2015年述廉述德报告

  • 工商局长在消费_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的上讲话

  • 工商局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 区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市工商局党组加强制度建设计划

  • 工商局长谈任期内如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 工商局副局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 县工商局局长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 县工商局“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工商局道德讲堂发言稿

  • 县工商局局长在2015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事实、情节等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作出基本一致的行政处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行使_裁量权。
    三、未作出行政执法行为领域的管理情况
    我局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但因执法领域过于宽泛、庞杂,个别领域尚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或由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故市局本级尚未有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四、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一)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落实。我局在去年配合市政府出台《**市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方案》、并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推行“三证合一”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改革工作保持工商、质监、国税审批职能及原有证号编码不变,通过“一表申报,一口受理、限时办结、一窗发证”的登记方式,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合为一体,向在该行政区划内自愿申请办理“三证合一”内资公司登记的市场主体颁发加载有前述三证编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从企业提交材料到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结时间从法定的累计2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审批大提速、企业得实惠”的预期目标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们已对经开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分析,针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并草拟形成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计划在今年底前在市、县区全面实施。同时“一照一码”也在积极探索中,6月1日,宾阳县工商质监局率先在全区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试点改革并取得成效。
    (二)推进违法广告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我局进一步完善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宣传部、公安、纪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完善广告审查信息抄送、监测信息通报和违法广告移送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部署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五、对本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我局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复议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5日组织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查找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行政执法质量逐步提高。
    六、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疑难问题
    一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关系的问题。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期限最长为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受调查手段、地域影响等因素限制,个别案件无法在强制措施期限内办结,如个别商标侵权案件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不出现或者涉外商标权人鉴定资格证明手续不全,无法短时间内补充完整,行政机关一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势必导致涉案产品无法追缴销毁;若不解除强制措施,则会出现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因此,希望能够若明确行政强制措施被人民法院认定违法后,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二是关于工商行政许可形式审查的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 ……(未完,全文共2922字,当前只显示17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商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上一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下一篇:县发改局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政府 人事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剖析整改 思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