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题库及答案 |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题库及答案 1、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答: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费、基金、罚没款)、金额、所属时期等。 2、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 3、税收票证的种类有哪些? 答: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4、什么是税收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的适用范围? 答: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三)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四)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5、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 6、税收票证的定义? 答: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税收收入退还书》。 (二)《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13、税收收入退还书应当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税收会计开具并向国库传递或发送。 14、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 答: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有: (一)税收票证监制章。 (二)征税专用章。 (三)退库专用章。 (四)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15、现金类税收票证有哪些? 答:现金类税收票证有《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税收完税证明。 16、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的定义和种类? 答: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人在征收印花税时向纳税人交付、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具体包括: (1) 印花税票。 (2) 《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17、税务机关和印花税票代售人销售印花税票时应当同时开具《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18、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可以购买印花税票贴花缴纳,也可以开具税收缴款书缴纳。采用开具税收缴款书缴纳的,应当将纸质税收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明粘贴在应税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应税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19、税收票证应当按规定的适用范围填开,不得混用。 20、国家税务总局增设或简并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种类,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21、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和国家预算管理的基本要求设计,具体式样另行制发。 22、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税收票证号码,分配给税收票证开具人员,视同发放。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不得重复发放、重复开具。 23、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与税收票证管理人员之间,应当建立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领发登记制度,办理领发手续,共同清点、确认领发种类、数量和号码。 24、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向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人发放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拆包发放,并且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25、税收票证票面填写要求有哪些? 答:税收票证栏目内容应当填写齐全、清晰、真实、规范,不得漏填、简写、省略、涂改、挖补、编造;多联式税收票证应当一次全份开具。 26、现金类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续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结报缴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将已开具税收票证的存根联、报查联等联次,连同作废税收票证、需交回的税收票证及未开具的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一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已开具税收票证只设一联的,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应当查验其开具情况的电子记录。 27、收取现金税款时,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手续的时限要求? 答: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代征代售人开具税收票证(含销售印花税票)收取现金税款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的时限要求是: (一)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收取税款的当日或次日办理税收票款的结报缴销; (二)当地未设国库经收处和代征代售人收取现金税款的,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办理税收票款结报缴销的期限和额度,并以期限或额度条件先满足之日为准。 28、简述税收票证损失核销审批权限? 答:未开具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发生毁损或丢失、被盗、被抢等损失的,受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点核查,并由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权限进行损失核销审批。《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发生损失的,由省税务机关审批核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完税证明发生损失的,由市税务机关审批核销;其他各种税收票证发生损失的,由县税务机关审批核销。 29、简述现金类税收票证的损失核销处理方式? 答:视同现金管理的未开具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丢失、被盗、被抢的,受损税务机关应当查明损失税收票证的字轨、号码和数量,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经查不能追回的税收票证,除印花税票外,应当及时在办税场所和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作废。 受损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或税收票证印制企业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或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应当立即报告基层税务机关或委托印制的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按前款规定办理。 对丢失印花税票和印有固定金额的《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按照面额赔偿;对丢失其他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适当赔偿。 30、简述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损失处理? 答:税收票证专用章戳丢失、被盗、被抢的,受损税务机关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报告刻制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税务机关;退库专用章丢失、被盗、被抢的,应当同时通知国库部门。重新刻制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应当及时办理留底归档或预留印鉴手续。 31、基层税务机关 ……(未完,全文共4977字,当前只显示27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题库及答案) 上一篇: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严以用权,是为官做人之要 下一篇:县委书记年度述廉述责报告范文 相关栏目: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