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地税局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
| 市地税局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萍乡市地税局根据总局、省局的要求,及时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和赣财法[2014]78号文件下发到各县区局,并印发了煤炭资源税改革宣传册到各煤炭企业进行宣传,煤炭资源税税率由原来2.5元∕吨改为按计征价的2%征收,确定全市洗选煤行业折算率为60%,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告。为及时掌握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我局认真开展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 一、萍乡市煤炭产业基本状况 (一)萍乡煤炭资源丰富 萍乡市自然资源丰富,历史上就以矿产资源丰富而著称。已探明的矿藏有煤、铁、石灰石、高岭土、瓷土等矿产资源,其中煤炭资源在江西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萍乡煤炭的远景探明储量达8.52亿吨,设计可开采储量15512.1万吨、剩余可开采储量8577.4万吨、年开采量276万吨、2013年年销量195341.83万元。全市煤矿主要集中在安源、芦溪、上栗、莲花等地。目前,全市大小煤企共有103户,其中国有性质的煤企14家,占全部煤企的13.59%;集体性质的煤企40家,占全部煤企的38.84%;私营、合伙及其他性质的煤企49家,占全部煤企的47.57%。 (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安源 102.73 43.35 360 15606 312.12 209.39 203.82% 湘东 116.00 46.4 340 15776 315.52 199.52 172.00% 芦溪 211.03 84.41 360 30387 607.74 396.71 187.98% 上栗 133.52 53.4 320 17088 341.76 208.24 155.96% 莲花 147.96 61.47 450 27662 553.24 405.28 273.91% 开发 0.00 0 0 0 0.00 0.00% 直属 534.60 202.8 380 77064 1541.28 1006.68 188.31% 合计 1245.85 480.62 370 183583 3671.66 2425.81 194.71% (三)改革后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变化情况 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2%,同时清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费。改革前,萍乡市的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率为2.12%。以2015年1-3月份为例,萍乡市1-3月份改革前应入库煤炭资源税311.09万元,各项基金收费559.02万元,税费负担率为2.12%。改革后入库煤炭资源税817.3万元,税收负担率2%,资源税大幅增长,企业负担率小幅下降(见表3)。 表3 萍乡市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企业负担变化情况统计表 2015年第一季度 单位:万吨、万元 征期 原煤销量 原煤销售收入 改革前税费情况 改革后税费情况 改革前后资源税费负担 增减率 资源税 矿产 资源 补偿费 煤炭 价格 调节 基金 清理 取消的其他 涉煤 收费 基金 税费 总额 税费 负担率 适用税率 应收 资源税收入 实收 资源税收入 资源税实际 负担率 1月 44.30 15136 110.75 155.05 0.84 42.41 309.05 2.04% 2% 302.73 302.73 2% -0.04% 2月 44.49 14145 111.22 155.72 0.84 43.45 311.23 2.2% 2% 282.90 282.90 2% -0.2% 3月 35.65 11583 89.12 124.48 0.84 35.39 249.83 2.15% 2% 231.67 231.67 2% -0.15% 合计 124.44 40865 311.09 435.25 2.52 121.25 870.11 2.12% 2% 817.30 817.30 2% -0.12% 三、萍乡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增强政府财力和扶持能力 萍乡市煤炭资源税的改革,直接导致政府税收大幅增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加了财税收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市煤炭企业共入库资源税817.3万元,相对于从量征收增收506万元,增长162.7%。 (二)煤炭企业整体税负下降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随着不合理收费的清除,煤炭企业整体负担下降,落实了国家的政策,对面临发展不景气的煤炭企业起到了扶持的作用。调研显示,在这次改革中,萍乡市对煤炭行业收费基金项目全面进行了清理,压减取消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20个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减少至目前的12项。今年一季度,全市因改革减负的企业达22户,全市煤炭企业共减少收费金额约559万元,增加资源税506万,一季度萍乡市煤炭企业总体负担下降了0.12%万元。 (三)促进税负公平和萍乡煤炭产业转型发展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不但解决了由于煤质、发热量差异,同类煤炭产品,在同区域销售价格悬殊较大,税负不公的问题,体现了资源好,价格卖得高就多缴税的公平原则。同时还会对相关的行业产生影响,促使其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特别是能推动行业洗牌,淘汰一批能耗高、技术含量低的企业,抑制目前萍乡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从而推动产业的整合,促进萍乡煤炭行业的持续发展。 (四)有利促进萍乡煤炭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 ……(未完,全文共4278字,当前只显示23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地税局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上一篇: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营改增时代地税收入形势分析及应对策略 相关栏目:改革 改革开放 督查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