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方案 |
| 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维护我市招标代理市场正常、有序、健康地发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在的从业行为,结合我市招工程标代理市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必须在资格许可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市范围内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范围的规定,禁止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事项必须由专职人员承担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分为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备案过程中的要求 1.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有宣城市范本的,则必须使用**市范本。 2.代理机构拟定招标文件时,对招标人不合理的招标要求要予以劝解。 3.招标文件必需经项目组组长和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到公管局进行备案。 (二)开标过程中的要求 1.要在省专家库中抽取评标评审专家,评标前必须核对专家身份信息,防止出现冒名顶替。 2.开标前要按照交易系统出具的保证金交纳表确认竞标资格。 3.必须做好开、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严禁在截止时间之后接受投标文件;严格遵守开、评标纪律。 4.开、评标过程分工要合理规范,现场秩序要井然有序。 (三)评审过程中的要求 1.要熟悉招标(采购)文件,对评标评审事宜能做出相应解释;及时核对评标委员会是否有计分、核分不准确的情形。 2.评标评审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领无关人员(包括招标人、采购人)进入评标区。 3.要加强对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查询,核查是否有违背投标承诺情况(如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有犯罪记录、有计入不良记录、有在建工程或被限制投标等情况)。 4.要加强定标前预判,预判的方式采取网上查询和澄清说明相结合,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各省的工程建设信息网和其他网站进行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若查询到相关企业有违背投标承诺情况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评标委员会和监管人员,由评标委员会来要求投标单位对相关信息做出澄清说明。 5.积极组织参与中标候选人约谈,重申中标候选人不得有违反招标文件和相关承诺的情况(参与约谈人:代理机构项目组长、招标人、公管局监管人员、中标候选人)。 6.招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卷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对招标结果的质疑处理要求 1.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时,代理机构要主动配合业主单位组织调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妥善处理及答复,要避免由 ……(未完,全文共2024字,当前只显示12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方案) 上一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主持词 下一篇:利用“两微一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建筑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