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7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_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和省、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工作部署,按照 “边建设边应用,以应用促建设” 的工作原则,以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级地区为目标,以建成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使用为关键,以在重点领域实行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为突破,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全面提升 “诚信**” 建设水平。
一、完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一)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守信激励和实现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系列精神,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意见,在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等领域健全保障措施。制定出台《**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关于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领域加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使信用信息查询、共享、应用做到有章可循。
(二)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在行使部门职责过程中记录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广等制度。在街道、社区和农村等基层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加快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和信用网格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组织保障。制定《2017年度**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强化组织架构、数据归集、信息公开共享、联合惩戒、诚信宣传等督查,结果列入市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安排落实信用建设专项资金,围绕信用管理贯标与示范创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建设等,做好资金安排工作。
二、强化信用平台系统建设
(一)加快推进系统平台建设。按照省、苏州市平台数据目录、主题标识、建设规范 “三统一” 要求,完善我市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使用功能和 “诚信**” 网站性能,推进社会法人与自然人库数据融合应用,实现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共享。支持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社会保险费并联信息协作平台、消防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和发展,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苏州市、省级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开发 “诚信**” 微信公众服务号,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二)提高信用信息归集质量。编制《**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实现行政管理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7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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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展一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引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加强和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规范信用服务。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本地的发展,有条件地探索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在政务管理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积极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三)建立一支信用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做好(助理)企业信用管理师培训班和企业信用管理师(中级)培训班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全省信用管理师资格培训,并在企业内部设立信用管理机构,提升企业信用意识。以公务员、司法执法人员、金融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等人群为重点,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 的办法,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加强信用人才队伍建设。
    五、开展诚实守信宣传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 “诚信活动周(月)” 、“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 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市法人和自然人的诚信意识,将全市诚信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推进 “红黑名单” 社会公示。完善 “红黑名单” 管理制度,规范 “红黑名单” 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矫正及异议处理程序。各部门要实现 “红黑名单” 信息报送工作常态化,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认定的 “红黑名单” ,并通过 “中国**” “诚信**” 和部门网站定期发布。
    (三)发布诚信典型案例。抓守信激励案例树标杆,抓失信惩戒案例树警示,组织各部门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挖掘、报送工作,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 “诚信**” 建设成果,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继续编发**信用工作简报,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各部门在各自领域、行业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市社会信用工作深入开展。
    六、推进信用创新
    (一)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和省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级地区为契机,切实强化组织、系统、制度 “三大保障”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工作向区镇延伸。
    (二)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以**开发区蓬朗街道和张浦镇大直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市、区镇、村(街道、社区)三级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物业费拖欠、钉子户、抢占房、违法建设等难点、焦点问题纳入 “村规民约” ,对守信者给予优惠,对失信对象予以限制,实现村民(居民)自管。
    (三)加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积极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15个网站诚信事件,强化对食品卫生、安全生产、金融诈骗、生态环境、工资社保等失信事件频发、高发领域网络y情监测,把握动态、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不断改善城市信用环境,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四)强化行业协会诚信自律。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鼓励行业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信用需求,建立信用数据库,健全行业内部信息采集共享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积极支持市工商联开展建设行业协会基础数据库,并将之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五)联合奖惩自动触发和反馈机制。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接口平台,通过共享接口,将各部门发布的数据与本部门业务系统有机集成,实现在行政管理中对信用信息的实时调用和及时提醒,并实行信息及时反馈。

    附件:1. 2017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2. 2017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附件1

    2017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一 完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制度环境 制定出台《**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关于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领域加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全年 市信用办
    研究制定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等领域制度文件。 全年 市信用办
    指导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在行使部门职责过程中记录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广等制度 全年 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扩大信用工作网络 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年 市信用办
    推进街道、社区和农村等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全年 市信用办
    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场会等系列会议。 全年 市信用办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针对性、操作性。 全年 市信用办
    落实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支持信用体系建设。 全年 市财政局
    二 强化信用平台系统建设 推进系统平台建设 开发完成市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市人口数据库对接,推进社会法人、自然人库数据融合应用。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苏州市、省级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全年 市信用中心、信息中心
    提升“诚信**”网站建设水平,开发“诚信**”微信公众服务号 全年 市信用中心
    支持和配合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社会保险费并联信息协作平台、消防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和发展,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共享。 全年 市信用中心、信息中心
    全面加强“一网三库一平台”的运维,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全年 市信用中心、信息中心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 编制《**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明确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的规范要求。 全年 市信用办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开展全市社会法人和重点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归集工作。“上门”帮助各部门改进信息记录、整合、上报方式,提高信息归集的质量和效率 全年 市信用中心、信息中心
    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失信信息归集力度,完善归集信息质量控制技术,通过采取排查数据质量根源、调整数据规则、跨部门数据比对、人工辅助关联等多种措施,全面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的质量和效率。 全年 市信用中心
    各部门要制定建立信息报送内部管理和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应报事项信息的研究、梳理、落实,有条件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对信息系统的改造,实现数据库直连。 全年 各成员单位
    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做好存量主体代码转换及信息共享、增量主体赋码及信息回传工作。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换证”任务。 全年 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市登记管理部门配合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核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建立起存量主体信息的比对核查机制,做好信息比对核实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时,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存量代码匹配和衔接。 全年 市编办、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民族z-教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
    在“诚信**”网站统一公示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信息,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存量代码映射关系提供给各部门共享。 全年 市信用办
    落实“双公示”等信息共享工作 各部门在作出行政决定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到“诚信**”网,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全年 市各有关单位
    开展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信用联动监管工程建设,促进信用大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利用。 全年 市信用办、各有关单位
    提升信用信息服务保障水平 出台《**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信息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信用信息服务规章制度,完善异议受理程序。 全年 市信用办
    在充分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开放信息内网查询权限。 全年 市信用中心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窗口,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全年 市信用中心
    三 深化信用信息产品应用 推行信用承诺 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公用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 全年 各有关单位
    将信用承诺书在“诚信**”网公示。 全年 各有关单位
    推动各行业协会签署诚信自律倡议书。 全年 市信用办、民政局、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推广信用审查 拓展信用审查的应用领域,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采购招标、公共资源分配、保障房分配、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申报、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荣誉授予、职称评定等领域应用信用审查。 全年 各有关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应用信用审查,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中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 全年 市各有关单位
    鼓励行政相对人使用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并将其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全年 各有关单位
    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招标系统对接。 全年 市信用 ……(未完,全文共14228字,当前只显示51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7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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