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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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开发区是我市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推进_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市开发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面对新常态、新形势,必须进一步发挥市开发区排头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导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开发区改革试验田、开放排头兵和发展主力军的作用,现结合实际,促进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市委八届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经济质量为目标,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把市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转型发展先行区、高新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实验区、财源税源贡献区、产城一体新城区”,成为全市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极。
  2.发展目标。从2017年开始,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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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产品的中小企业,制定扶持成长计划,在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培育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开发区、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市人社局)
      四、推进转型发展
      7.激励节约集约发展。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支持市开发区按发展需求扩区调址。支持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制度,鼓励租赁、先租后让、短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盘活现有土地存量资产,依法依规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对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多层标准厂房建成后,符合转让条件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对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市人民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8.盘活“僵尸”企业。市开发区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闲置项目土地的收储工作。支持开发区对“僵尸”企业、停产企业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推进土地二次招商和企业转型升级,对转型升级企业视同新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申请办手续时的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税务部门要组建“僵尸”企业处置涉税服务专班,开通“僵尸”企业处置绿色通道,为“僵尸”企业处置提供全方位涉税服务。

      五、加大支持力度
    9.加强财政支持。对开发区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三产业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小区还建等发展资金由城投公司保障。市财政每年设立5000万元支持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开发区发展,每半年由市财政结算一次,滚动使用。10.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开发区设立支持先进产业发展基金,引进、扶持开发区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区与驻应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争取贷款规模向开发区倾斜。支持开发区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支持开发区中小企业打捆发行集合债融资,引导并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开发区运营、兴办“区中园”。
      11.提升配套功能。将开发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进一步配套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道路、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绿化等设施,加快建设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提高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要顺应转型升级要求,加快从单一工业开发向功能配套的综合开发转变,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市开发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打造宜业、宜创、宜居的升级版投资环境。12.支持村(社区)转型发展。对市开发区所辖的行政村(社区)所有的集体土地按规定以适当比例予以预留,主要用于村(社区)兴办厂房、市场、宾馆等经营性项目,实现土地补偿金滚动升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安置失地农民,解除后顾之忧。支持开发区制定统一拆迁补偿标准,探索货币化安置和集中还建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房屋拆迁和土地收储速度。

      六、鼓励创新驱动
    13.支持创建高新技术园区。鼓励开发区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开发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工程,推动科技型创业企业快速发展。  14.加快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开发区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帮助企业引进高等院所实用型人才,落实各项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区内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省创新型企业”认定的,按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  15.创新招商模式。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出台可操作、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未完,全文共5262字,当前只显示25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进一步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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