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落实“两个责任”推行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 |
落实“两个责任”推行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同级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谈话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谈心谈话是指党委(党组)书记对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领域内设机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谈话对象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能风险防控等作出相应承诺。 第五条 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si牵喜脊⒁馓√富岸韵蟮囊饧徒ㄒ椋?br>2.公平公正原则。对谈话对象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旗帜鲜明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对象所在的岗位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谈话,注重实效; 第六条 谈话类型 1.定期谈话。谈话人每年与谈话对象分别进行1至2次谈话; 2.不定期谈话。根据工作需要,谈话对象存在工作变动、职位调整、提拔重用等情况时,谈话人可开展不定期谈话; 3.风闻谈话。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谈话对象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人可进行“风闻谈话”,善意提醒、防微杜渐。 第七条 谈话记录 谈话过程中谈话对象要在《谈心谈话日志》上做好谈话记录。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后,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原则和党章赋予纪委同级监督的职责,由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谈心谈话日志》进行检查,市委和市纪委结合《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责情况月报季检工作的通知》,对《谈心谈话日志》进行抽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谈话人。 第八条 注意事项 谈话人应在谈话前做好谈话准备,遵守相关程序规定。谈话对象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如实 ……(未完,全文共1432字,当前只显示8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落实“两个责任”推行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 上一篇:村党支部书记个人事迹 下一篇:__报告学习心得体会(9篇) 相关栏目:督查 烟草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