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
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了确保公司依法依规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保证公司全体职工廉洁从业,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管理层、决策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充分维护好出资人和公司全体职工利益,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做好经常性、常规性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履职评价说明 本方案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7.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各项行为。 8.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职。 9.监事会认为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依据出资人和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履职评价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程序进行。 2.监事会应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情况向出资人报告。 (三)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履行公司职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履行本公司职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渎职失职行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是否诚信、忠实、谨慎、勤勉地履行公司职务。 4.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依据评价结果可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的履职情况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评价结果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达反对意见时,不能正确行使表决权的。 3.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反对意见的。 4.公司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 5.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出现重大失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 6.其他未能正确履职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应当为不称职: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2.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其地位谋取私利的。 ……(未完,全文共2415字,当前只显示14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方案) 上一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方案 下一篇:先进集体及先进员工表彰会发言稿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