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汇报材料
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汇报材料

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与脱贫攻坚、主动创稳、群众工作、依法治县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院执法办案、基本解决执行难、队伍建设、人民法庭“五进”活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不越权、不越位,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县域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转变司法理念,奠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思想基础
s__会议、s_会议先后将依法_方略上升到以建设法_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新目标的改革和工作方向,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这无疑指明了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就是法治化。2015年,州中院提出在全州法院系统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明确要求全州法院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工作。我院党组强烈意识到:面对新时期新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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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内容,指导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对矛盾较大的涉农案件在结案后进一步做好疏导工作,防止新的矛盾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15年至今我院没有发生涉诉上访案件。
    2.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对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社会安全隐患的案件,要充分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预判,并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17年我院就1件可能存在社会安全隐患的案件向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调机制
    1.全面贯彻落实调解工作制度。在审判工作中,将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中,2015年以来,我院诉前调解结案26件;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端;办案人员深入基层就地调解,邀请当地居委会、社区、乡镇基层调解干部一起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实现化解民间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的和谐目标。
    2.主动开展矛盾排查。认真开展院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主动进入乡村开展矛盾排查,全力打好信访维稳保卫战。2015年以来,我院领导带队在全县3镇9乡89个行政村开展矛盾排查89次,共排查出一些争议不大的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33件,了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12个,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其中有30件是由村两委主持、涉“事”群众参与,以拉家常、评议说理的方式解决的,在群众说理过程中遇到涉法问题,由法官及时介入,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将村民自治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将道德、乡规民约和法治手段结合起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努力推进诉非衔接工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为避免“单打独斗”,我院积极加强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非诉讼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进一步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对当事人加强积极引导,加强释明和说服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并告知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申请法院司法确认从而使调解协议获得法律强制执行力;同时对一些简单的邻里纠纷、田边纠纷分流到乡镇、村委等人民调解部门进行调解。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我院立案庭将全县人民调解人员名单建立台账,组织法官对其开展业务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并邀请各位调解员到法院进行调解、庭审观摩,使指导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能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使能动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网格化巡回审判
    我院成立了1个巡回法庭,通过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立足于乡城客观实际,在全县12个乡镇共建立了6个相对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和6个便民收案点。便民收案点设在司法所,由司法助理员负责登记,建立一村一便民诉讼指导员制度,通过与各乡镇、以及村两委的沟通协调,将每个村的村支书或会计设为便民诉讼指导员,借助基层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以来,6个便民收案点共受理案件13件,巡回法庭共开展巡回审理19次,巡回审理中,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具备开庭条件的立及开庭,充分利用各级调解资源,及时化解矛盾,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而达到审判的最大社会化效果。
    (三)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加强对弱势_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工作;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渠道;为老 ……(未完,全文共3383字,当前只显示18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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