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全区城镇非居住隐患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城镇非居住隐患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房屋安全是民生底线,更是发展红线。今天我们开的不是常规部署会,而是一次隐患排查的复盘会、风险防控的警示会、攻坚整治的誓师会。城镇非居住房屋,涵盖沿街商铺、仓储厂房、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办公场所、闲置商业楼宇,点多面广、权属复杂、隐患隐蔽,往往是“看不见的风险、想不到的事故、守不住的底线”。2026年是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收官之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深化城市更新、筑牢城镇安全底线的攻坚之年。近期省、市连续通报多起经营性房屋安全事故,反复警示我们:非居住房屋不是安全监管的盲区,生产经营场所不能“带病”运行,隐患整治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侥幸。

我们召开这次推进会,就是深入贯彻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_的二十届_、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对标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要求和省、市工作安排,对全区城镇非居住隐患房屋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见底、彻底整治清零、严格监管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非居隐患房屋整治的政治责任

城镇非居住房屋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_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屋安全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2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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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查不全面,对擅自改建加层、拆改承重墙、改变房屋用途等隐性隐患发现不及时。部分经营性自建房、“下店上宅”场所底数不清、台账不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际经营人信息不完整,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监管真空。

    二是隐患整治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现象。部分隐患整治停留在“发通知、提要求”层面,没有真正闭环落实。对结构性隐患,有的只做简单加固、没有彻底消除风险;对消防隐患,有的只整改表面问题、没有系统整治;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有的只做临时关停、没有源头根治。部分隐患整改不及时、标准不高,存在“边整改、边新增”“整改后反弹”的问题,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管理没有严格落实。

    三是责任落实不清晰,存在推诿扯皮。非居住房屋涉及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商务、工信等多个部门,部分领域权责边界不清、监管协同不足,存在“管行业不管安全、管审批不管后续、管使用不管结构”的问题。属地管理责任压得不实,部分街道、社区日常巡查不到位,对隐患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得力。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悬空,重经营、轻安全,对隐患整改不主动、不配合,甚至拒绝整改、擅自解封。

    四是源头_不严格,存在增量风险。部分非居住房屋建设手续不全、设计标准不高、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先天隐患突出。部分经营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规装修改造、私搭乱建,随意增加荷载、拆除承重墙体、封堵消防通道,后天隐患持续叠加。房屋安全鉴定、装修改造、用途变更等环节监管不严,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闭环机制不健全,“先建设后审批、先改造后备案、先经营后核查”的问题依然存在。

    五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漏洞。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动态监测、隐患预警机制不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应用不足,对房屋安全状况不能实时掌握。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排查整治的专业性、精准性有待提升。宣传教育不到位,部分产权人、经营户安全意识淡薄,对房屋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排查、自觉整改的内生动力。

    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工作的短板,也是必须攻坚的重点。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醒,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态度,全面排查、彻底整治、严管严控,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聚焦重点任务、精准攻坚突破,全力推动非居隐患房屋整治见底清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城镇非居住隐患房屋整治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拉网式排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整改”为抓手,聚焦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厂房、仓储场所、人员密集经营场所、闲置危险房屋五大重点,全面排查见底、分类精准整治、严格源头_、健全长效机制,确保2026年底前实现重大隐患全部清零、一般隐患动态清零、监管体系全面覆盖,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全域拉网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准

    排查是整治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绝不能漏一栋、漏一处、漏一个风险点。
    一要明确排查范围。聚焦全区城镇建成区内所有非居住房屋,重点是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厂房、仓储库房、沿街商铺、餐饮住宿场所、教育培训场所、医疗养老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闲置废弃房屋、地下空间等,特别是3层及以上、10人以上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非居住房屋,必须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落”。
    二要细化排查内容。围绕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使用安全三大维度,重点排查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地基基础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拆改承重结构、违规开挖地下空间、超荷载使用等问题;排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电气线路、燃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排查房屋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下店上宅”“三合一”“多合一”等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要规范排查方式。实行“街道兜底排查、部门行业排查、专业机构核查、区级抽查复核”四级排查机制,各街道落实属地责任,逐社区、逐街巷、逐楼栋开展拉网式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分领域、分行业开展专项排查;聘请专业机构对重点房屋、疑似隐患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出具专业结论。建立“一栋一档”隐患台账,明确房屋位置、产权人、使用人、隐患类型、风险等级、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实行“双签字”确认,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可核查。

    (二)分类精准整治,做到一栋一策、闭环销号

    坚持“安全第一、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分级分类、精准处置,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一要严格分级_。按照隐患风险程度,将隐患房屋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三个等级。对重大隐患房屋,立即采取停用、封闭、撤人、围挡等_措施,设立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盯守,坚决禁止任何人员进入、任何经营活动;对较大隐患房屋,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落实_措施;对一般隐患房屋,立行立改、及时消除。
    二要分类精准整治。对存在结构性重大隐患、无加固价值的危险房屋,坚决依法拆除;对有加固价值的隐患房屋,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加固方案,严格按标准实施加固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消防、电气、燃气等隐患,逐项整改、系统治理,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对“下店上宅”“三合一”场所,坚决清理违规住人,严格落实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要求;对闲置废弃房屋,落实产权人_责任,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拆除,防止成为安全盲区。
    三要严格销号管理。建立隐患整治销号制度,实行“排查—建档—交办—整改—验收—销号”全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由区级领导包联、部门街道专班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完成后,严格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验收不合格的继续督办,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敷衍整改。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高风险场所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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