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委创建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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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委《关于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办法》(浙委[2007]7号)、宁波市委《关于创建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北仑的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建设“法治北仑”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区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努力使我区的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第三条 围绕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在全区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广泛开展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北仑建设工作。 第四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委创建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办法) 上一篇:市移民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下一篇:以科学发展观开创企业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创企业宣传思想工作论文) 相关栏目:党委 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创建活动 法制 政法武装 社区 乡镇社区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模范 文明 七一党建专题 八一双拥专题 教育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