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
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

为稳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过渡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教科研、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已取得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待岗、内退等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再进行过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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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教师职称(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过渡前后的教龄在评聘高一级职务时连续计算。
    四、过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1月9日)
    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人员过渡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
    (二)提交材料(1月9日至1月16日)
    个人填写《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登记表》签署意见后,统一填写《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汇总表》。
    学校(单位)对符合过渡条件人员在本人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委。
    (三)审核(1月16日至1月24日)
    区教委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和《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汇总表》进行集中审核,并报区人力社保局。
    (四)复核(1月16日至1月24日)
    区人力社保局对《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和《_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汇总表》进行集中复核,将复核结果反馈区教委。
    (五)公示
    复核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将过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做好宣传
    各单位深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 ……(未完,全文共1414字,当前只显示85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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