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政府法制办 对《黑龙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
| 县政府法制办对《黑龙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s__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也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保证。 近年来,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龙江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下大气力推进法治龙江建设。县政府法制办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和县委、县政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关于被考核单位 对于政府法制办作为考核工作的实施单位是否应列为被考核单位,我办针对两种情况分析如下: 1.列为考核单位。从考核者变为考核者加被考核者,从单重身份变成双重身份,这个身份的改变,将与各职能部门一样承担着被考核的任务,有利于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各部门对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法制办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2.不列为考核单位。政府法制部门承担着较重的工作任务,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工作能力水平相对较高,能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制办作为组织实施单位,成立考核组,能体现公正客观打分。所以不必列为考核单位。 3.结合上述观点,根据现实情况,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每年进行考核,各级法制部门正是承担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考核的实施部门,必定会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所以我办认为政府法制办可不列为本机政府法治政府检核考核的对象。 四、关于考核周期 关于什么时间开展年度集中考核更为合适,我办在现实工作中,一年开展两次集中考核;一是年中考核,具体时间在六月至七月,主要考核各乡镇,随机抽查各行政执法部门;二是年末考核,考核所有被考核乡镇和部门,具体时间为十二月至一月上旬。对于是十二月份开展还是一月开展,由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到全县整体考核目标中,所以法制考核应在全县整体目标考核之前完成,另外在十二月份是各乡镇、各部门迎检的高峰期,工作任务繁重,此时开展法制考核,更能看出被考核单位平时的工作状态、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办认为法制工作应体现时效性、目的性、不仅仅考核工作结果,还要考核工作过程,所以在一月上旬之前完成比较合适。当然,有些特殊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五、关于社会评议 我办认为在年度考核工作引入社会评议环节并占一定考核分值,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是非常必要的,此项工作开展能更好的了解社会公众对各级政府和相关 ……(未完,全文共1871字,当前只显示11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政府法制办 对《黑龙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上一篇: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下一篇: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政府 财政 民政 政府报告 普法 法制 政法武装 督查 学校 办公厅室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