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文:创新屠宰检验检疫模式,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
| 创新屠宰检验检疫模式,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金昌市屠宰行业的现状 畜禽屠宰监管,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现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存在责任错位、工作重复、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亟待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市现有畜禽屠宰场5家,其中:永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牛羊定点屠宰场1家,金川区的2家定点屠宰场正在搬迁过程中,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 二、我国屠宰检验检疫的演变过程 第一阶段:“企业自检,部门监管”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明确了屠宰检验检疫由食品公司负责,同时规定“屠宰场的肉品卫生工作由卫生部门监督和指导,屠宰场的兽医工作由农牧部门监督和指导,出口肉类由商检部门监督和检查。”这个时期的屠宰检验检疫统称为肉品卫生检验,其主要的的特点是:屠宰场自检并出具证书,农业、卫生、对外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的检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阶段:“分类检疫、农业部门统一监管”阶段(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屠宰厂肉品配送环节易造成污染。由于我市部分肉品运输车辆常由普通客货车简单改装而来,或由经营户自行拉运,经常处于无遮蔽或遮蔽不牢固的敞运状态,运输过程中尘埃、苍蝇、细菌和大气污染物对肉类会造成污染,部分肉品经销商还违反规定,使用同一辆车运输胴体和屠宰后内脏产品,造成了肉品的交叉污染,运输过程中高温和气候变化也对肉的品质带来了潜在的危害。 3、实施检疫出证的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市在畜禽屠宰一线实施检疫出证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骨干力量由农技推广及畜牧兽医招录考试进入的年轻大学生为主力,队伍培养周期时间长、工作环境差、人员流失严重,畜禽标识回收、疫_告和处置、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未能较好的贯彻执行,给出场动物产品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4、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根据职能调整文件精神,农牧部门要配合食药监管部门做好市场准入制度。但是目前还缺乏市场准入的条件和依据,究竟什么样的畜禽产品可以进入市场,缺少具体的监管标准。 四、完善我市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的探索 1、企业自检,官方监督 理清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是有效实施屠宰检验检疫的基础。屠宰企业是屠宰产品的生产主体,应对屠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对于涉及质量安全的病害、肉品品质和卫生指标等,均应该由屠宰企业实施检验并检验合格,官方兽医则应该发挥监督作用,承担监管责任。一是按照现行《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继续实施屠宰检疫制度,对检疫的内容、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强化屠宰检疫的监督把关功能,将检疫技术性操作交由屠宰企业负责。二是整合屠宰环节的卫生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实行新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的内容包括屠宰环节涉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生物性、化学性风险物质和肉品品质指标,以强化屠宰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对企业检验人员的监管。按照《屠宰检疫规程》有关要求,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纳入统一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进行管理,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明确检验人员必须以规程检验,对检验结论负责,对违规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屠宰场负责人和检验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处罚,甚至禁止从业。 2、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形成与养殖环节的监管合力。安全的畜禽首先是“养出来”的,而不是“宰出来”的。如果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没有得到保障,仅靠屠宰环节的检验检疫,难以全面防范诸多的风险。要以强化养殖档案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出栏补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情况。要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风险,加大对风险大、兽药残留高的养殖场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等行为。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和报检制度实施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离开饲养地。 3、加强屠宰环节追溯体系建设 详实、 ……(未完,全文共3274字,当前只显示18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创新屠宰检验检疫模式,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上一篇:首轮巡察工作培训方案 下一篇:2017年县委宣传部文明单位创建汇报材料 相关栏目: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质检 劳动保障 安全 安全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