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 在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_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系统部署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各项工作,以法治手段破解建筑垃圾管理难题,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刚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调研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区政府、市住建局也结合工作实际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到位,提出的思路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和立法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站位扛起法治保障责任 (一)建筑垃圾管理立法是破解城市发展“顽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呈逐年递增态势。据统计,2023年我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达580万吨,较2020年增长32%;2024年违规倾倒案件发生137起,虽较上年下降15%,但仍对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区街道曾发生一起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事件,倾倒量达2000余吨,占用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2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强化源头_,从产生环节压实主体责任 要在立法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源头_责任,要求其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方案需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分类处置措施、运输单位资质审核等内容,对未按方案执行的单位,依法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以*项目为例,该项目在施工前未申报处置方案,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约5000吨,若按此规定可处罚款20万-40万元。同时,建立建筑垃圾产生量申报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如实填报产生量数据,市住建部门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虚报、瞒报的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招投标项目。 2.严管运输环节,建立全程可追溯监管机制 针对运输环节乱象,立法需明确运输单位必须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运输车辆需安装GPS定位和智能监控设备,实行“两点一线”(产生地-运输路线-消纳场)闭环管理。对擅自变更运输路线、未密闭运输的行为,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对故意破坏监控设备、逃避监管的,从重处罚并吊销经营许可。参考*市经验,通过建立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运输车辆实时定位、轨迹回放、违规预警,使运输环节违规率从30%降至8%以下。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检查,2024年我市联合执法行动中,共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76辆,罚款金额达89万元,立法后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3.规范处置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立法要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规定新建消纳场需配套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已建成消纳场应在2年内完成改造。对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的消纳场,给予每吨10元-15元的补贴;对擅自设置消纳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50万元罚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区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垃圾120万吨,生产再生建材8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5万吨,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这一模式要在全市推广。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小快灵”立法破解难点堵点 1.针对管理职责不清问题,明确部门协同机制 当前,建筑垃圾管理存在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职责交叉、衔接不畅的问题。立法需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源头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运输和处置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监督,交通部门负责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跨部门问题。2024年*项目因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建筑垃圾运输审批延误15天,影响工程进度,立法后要通过明确职责和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2.针对资源化利用不足问题,完善激励约束政策 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存在技术落后、市场接受度低等问题。立法要设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再生建材,使用比例不低于30%,对未达标的项目不予验收。*大厦在建设中使用再生骨料2.3万吨,节约建设成本180万元,这一案例要作为示范推广。同时,建立再生建材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 3.针对执法监管不力问题,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将建筑垃圾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因监管失职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3年*区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一起建筑垃圾倾倒导致河道堵塞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立法后要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和处置标准,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监管格局。 三、切实强化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的保障措施,以更严要求确保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1.迅速组建立法专班 市人大常委会要牵头成立由法工委、环资委、市司法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立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专班要在2025年7月底前完成立法调研,8-9月组织专家论证,10月底前形成法规草案初稿。各成员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专班工作,确保人员、精力、时间“三到位”。 2.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未完,全文共4323字,当前只显示24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低效闲置用地开发利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建筑 城建讲话 管理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