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 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我市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方面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同志等。刚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深刻认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温暖*”民政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将困难群众的生活改善作为重要目标,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近5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连年提高、稳步提高,从2020年的520元/月、4020元/年分别提高到2024年的700元/月、5400元/年,分别提高34.62%、34.33%。今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40元/月、5820元/年,*也成为全省率先印发“提标”文件并组织推动低保工作实施的市州。这一系列提标举措,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不仅如此,特困人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我们注重规范工作流程。从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到资金发放,都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例如,在低保申请审核方面,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同时严格执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环节,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还推广应用了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救助业务的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4年,通过线上办理的救助业务占比达到65%,较2020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加强了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2024年,全市共开展政策宣传活动2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接受群众咨询8.5万人次。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了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提高了群众参与救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清醒认识当前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面临的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困难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救助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们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一方面,部分地方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一些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被纳入救助范围,挤占了救助资源。例如,在2024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区有3户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享受了低保待遇,经过调查核实后,已取消其低保资格,并追回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另一方面,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由于信息不畅、不知道如何申请等原因,未能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据统计,2024年全市通过主动发现机制纳入救助的对象仅占新增救助对象的30%,还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需要我们主动去排查、去发现。 此外,救助标准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我们不断提高救助标准,但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和医疗、教育等费用的增加,部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例如,一些患有慢性病的低保对象,每月的医疗费用支出较高,仅靠低保金难以承担。还有一些单亲家庭,既要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又要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生活压力较大。 (二)基层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是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但目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普遍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救助工作需求。据统计,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平均配备民政工作人员2.5名,而每个乡镇(街道)平均管辖的人口在5万人左右,救助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往往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同时,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涉及政策法规、信息系统操作、入户调查等多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较高。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培训机会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掌握不够透彻,业务操作不够熟练,影响了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例如,在2024年的政策执行检查中,发现*街道有2名工作人员对低保申请的审核流程掌握不清,导致部分申请材料审核不规范。 另外,基层工作经费不足也是制约救助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开展救助工作时,需要进行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等活动,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但目前,基层工作经费普遍紧张,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开展。 (三)部门协同机制不够顺畅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涉及民政、财政、人社、医保、卫健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准确,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现象。例如,民政部门掌握的救助对象信息与医保部门掌握的医疗费用报销信息未能及时共享,导致部分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难以准确掌握,影响了救助的精准度。 此外,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的渠道不够畅通。虽然我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但目前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参与的范围和深度有限。据统计,2024年全市社会力量捐赠的救助资金仅占救助总资金的5%左右,社会力量在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引导措施,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的渠道不够畅通,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下一阶段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 针对当前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下一阶段的工作,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进一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一是继续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幅度、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定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标准进行调整,确保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救助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要做好牵头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救助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要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与公安、人社、医保、卫健、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加大入户调查力度,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新增救助对象,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办理,确保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同时,要建立健全救助对象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退出,确保救助资源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三是优化救助方式。要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救助方式,除了发放现金救助外,还要积极开展实物救助、服务救助等。例如,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要提供集中供养或分散照料服务;对患有慢性病的低保对象,要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低保对象, ……(未完,全文共7432字,当前只显示35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党章 群众团体 劳动保障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