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
| 乡镇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强本镇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预算法》、《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绩效导向原则,目标管理原则,有序推进原则,科学规范原则,绩效问责原则,信息公开原则。 二、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1、镇财政的职责 (1)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2)指导本镇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项目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由镇财政负责实施,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编制年度计划,镇财政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的对象可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的内容,按照绩效申报的内容,采用一定技术手段,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并对绩效结果进行出具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反馈给被评价方。 4、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及应用情况反馈 被评价方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整改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及结果应用措施,切实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并在收到评价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及结果应用情况向评价组织方反馈。 5、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组织方应当在收到被评价方整改情况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信息对外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单位、预算金额、主管部门、评价分值、评价等级、主要绩效、主要问题、整改建议、整改及结果应用情况、评价机构等方面。 五、绩效问责 1、对未按项目申报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投入产出效果不明显,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停拨相关项目的财政拨款。 2、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意见试行一年。 七、本意见由镇财政所负责解 附件:绩效评价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未完,全文共1938字,当前只显示11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规范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类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 下一篇:乡镇工业用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财政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