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依然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县纪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完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建设情况;配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职人员和保障工作经费情况等。 (六)“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情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井冈阳光农廉网常态化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农廉网建设完善情况;农廉网信息发布更新情况;“三资”监管平台运用情况等。 三、时间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的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今年8月10日前结束,分为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7月10日前)。各乡(镇)要对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办法》和《吉安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落实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真正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总结书面材料于2015年7月10日前分别报送县农业局经管站和县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11日—7月30日)。县纪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将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自查情况,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8月10日)。对于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检查组要将专项整治检查表和书面汇报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前分别报送县农业局经管站和县纪委党风廉政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自查和整改。既要治理当前农 ……(未完,全文共1738字,当前只显示10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共青团“非公团建”调研报告——以高校团干部在北流市团委挂职锻炼为例 下一篇:在全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管理 财政 公司 质检 医院 法制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工作体会 商场 春节元旦佳节专题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三八妇女节专题 六一儿童节专题 七一党建专题 八一双拥专题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