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中各项管理流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中各项管理流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区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征地政策,征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为进一步促进依法、高效、和谐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鄂人社发〔2015〕2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鄂土资办文〔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意见:
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或安置的行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征地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征地权。
二、切实落实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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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偿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和用地报批。区国土部门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在土地征收报批前,财政部门将征地补偿有关款项拨入国土部门专户,将社保费缴入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并由社保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表,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保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后,由国土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履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五)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批准后,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六)拨付补偿费用。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表》,一次性足额地将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帐户和相关权利人帐户
    (七)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土地征收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四、依法管理征地资金
    (一)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监督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分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
    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和具体名单,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直接发放有困难的,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受委托单位的资金专户。
    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方案和发放名单,及时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登记表、收据等凭证报国土部门备案。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要纳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社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区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社保基金专户下设立分户,单独管理、核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得挪作他用。
    1、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分户。
      2、征地报批时,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的相关凭证,人社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审核意见。
    五、健全征地矛盾化解机制
    (一)做好征地_风险评估。各地在征地实施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征地_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分析评估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征地实施过程中,要主动倾听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妥善解决;对少数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说明和释疑解惑工作,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加强征地y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做好yq引导、回应和处置,为征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完善征地争议调处机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等有 ……(未完,全文共3727字,当前只显示20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中各项管理流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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